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向農業與環境部提交了關於2025年執行國會第171/2024號決議(通過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或現有土地使用權,在胡志明市範圍內選擇試點土地實施商業住宅項目)的報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平陽省人民議會(合併前)頒佈了1項決議,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頒佈了3項決議,通過了根據第171號決議擬試點商業住宅的土地清單,共計361塊土地,總面積超過2,284公頃(其中預計轉換用途的稻田總面積超過225公頃)。
在已通過的361塊土地中,包括:82塊土地按現有土地使用權形式執行;55塊土地按現有土地使用權並接受土地使用權協議形式執行;223塊土地按接受土地使用權協議形式執行;1個項目使用已從國防用地規劃中移除的國防用地面積進行試點項目。
對於根據第171號決議屬於試點實施商業住宅項目土地清單的361塊土地,在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後,均已由人民委員會發布通知,批准房地產經營組織進行項目試點。
通過361塊試點土地增加商業住宅供應
國會第71號決議允許通過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或現有土地使用權實施商業住宅項目。
與現行法律要求必須擁有或接受100%住宅用地轉讓不同,該決議允許房地產經營組織在試點項目中,如果土地符合當地住宅發展規劃、計劃和方案,可以接受土地使用權轉讓,轉換一種、多種或各類土地(農用地;非農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及其他土地)的使用目的,以實施試點項目。
除了2025年通過試點土地清單的4項決議外,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在第8次會議(專題會議)即任期最後一次會議(2026年2月6日)上,還通過了另外28塊土地(面積超過75公頃)試點用於商業住宅建設。
因此,截至目前,胡志明市已有389塊土地獲得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