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3月26日,建設部領導已向提供海事引航服務的企業發出文件,建議為越南船舶降低海事引航服務費。
具體而言,建設部建議企業以現行引航服務費至少降低10%的價格,適用於懸掛越南國旗的船舶(特別是運輸燃油的船舶),從2026年4月1日至5月1日進出海港。
據建設部稱,在中東局勢複雜演變的背景下,燃油價格維持在高位且供應有限,增加了運輸和物流成本。因此,許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面臨巨大壓力,對經濟社會和人民生活產生負面影響。
降低海事引航服務費是支持人民和企業的切實解決方案,有助於穩定國內市場。
因此,建設部呼籲提供海事引航服務的企業降低價格,以發揚團結精神,在當前困難時期與人民、企業和經濟同行。
3月27日,提供海事引航服務的單位包括:頭頓海運服務與運輸股份公司、北部海事引航公司、南部海事引航公司、新港海事引航有限責任公司、越南煤炭礦產工業集團海事引航公司已向建設部發出文件,通知同意降低引航服務費的總體方針如下:
在引航服務企業已申報和公佈的引航服務費價目表基礎上,為懸掛越南國旗的船舶(特別是運輸燃油的船舶)進出海港降低10%的引航服務費。降價適用時間為2026年4月1日至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