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調查機構已對黃文式先生(前農業與環境部環境局局長)及其他10人提起訴訟,罪名包括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行賄和受賄,被指控與環境監測違規有關。

3月29日,公安部調查機構已對74名嫌疑人提起訴訟,涉及10項罪名,與全國多個省市的環境監測違規有關。

這些人屬於全國59家排放企業、安裝監測設備的企業以及國家環境管理單位的幹部和領導。他們被指控干預、篡改排放水、排放源的監測數據,將超標數據改為允許範圍內的數據。

搜查了來自排放源的300多個環境監測站,公安發現近160個站點被幹預、篡改數據。嫌疑組直接或遠程干預監測設備,將環境汙染指數從“超標”改為“達標”允許範圍,然後傳輸給管理機構。

從初步揭露的事件來看,許多意見認為不能接受“虛假環境圖景”,而必須是真實圖景才能有管理解決方案,不能接受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欺詐行為。

國會代表範文和(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成員)認為,調查結果顯示干預、篡改數據事件發生在近55%的檢查監測站。

這表明違規行為的危險性和非道德性,因為當前環境問題不僅影響生活、健康,甚至影響人的生命。

和先生在接觸選民、基層監督時,不少民眾反映工廠、企業排放廢水、廢氣到環境中,影響居民生活和健康。但處理不徹底,導致民眾非常不滿,甚至憤怒。

“因此,當調查機構初步提供信息時,民眾表示非常關注。初步調查結果顯示,不僅有企業勾結,還有國家管理單位的幹部、管理人員在干預、篡改指數方面勾結”,和先生說。

和先生明確指出,可以看到當篡改監測數據的行為直接打擊檢測機制時,行為非常危險。監測設備指數從超標改為允許範圍內不僅掩蓋違規、欺詐,還使企業的違規行為在文件、公開活動中變得“合法”。

陶文長博士(前南方水利規劃院院長,資源與環境專家)認為,超過50%的監測站可能被幹預表明這不再是孤立現象。

他指出,監測數據本被視為監測、環境管理系統的“神經系統”,卻被幹預修改、扭曲。這導致整個決策過程將被錯誤參數引導。

當系統基於錯誤信息時,代價不僅是報告中的數字錯誤,更重要的是社區健康受影響,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也受到威脅。

據長先生,許多人可能問為什麼一個有密封、有監控攝像頭的系統仍能被幹預?

答案在於:今天的欺詐不再發生在“硬件”部分,而是轉向“軟件”——數據被處理、傳輸和存儲的地方。攝像頭只能監控可見內容,但無法控制數據流中發生的情況。

然而技術不是根本原因。最大的漏洞在於人與管理機制的結合。如果沒有人的協助,如果有有效的獨立交叉檢查機制,大規模操縱是難以發生的。

換句話說,技術可能被利用,但正是人和制度決定系統是否被無效化。

代表範文和建議職能部門需儘快公開調查結論、違規行為、嚴厲處理措施,以便企業和個人看到後不敢、不想排放超標廢水到環境中,影響民眾健康。

“最重要的是必須創造嚴厲威懾和宣傳以提高企業意識,尤其是企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及相關環境法規”,和先生指出。

但在國家治理角度,據和先生,相關管理機構必須承擔最高責任,當讓一個非常重要的環境監測系統被操縱、大規模違規而未能及時發現時。

責任不僅止於處理違規,更重要的是設計一個特殊檢查、監督機制,增加獨立監督、交叉檢查,不允許違規發生。

陶文長博士認為,通過此事可見問題不在於缺乏規定或標準。法律框架、技術流程,甚至必要技術都已存在。缺少的是認真執行、獨立監督機制和足夠能力、廉潔的團隊。

因此,除了嚴厲處理違規,他建議是時候“大手術”系統。其中,需要標準化流程和方法。同時補充QA/QC(質量保證和控制)系統。他說這是當前的“大漏洞”。需要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和交叉檢查。

此外,必須通過強制達到ISO/IEC 17025:2017標準(相當於TCVN ISO/IEC 17025:2017)來標準化實驗室;確保技術能力、客觀性和結果可靠性。

另一點是應用高科技對抗高科技欺詐。具體是端到端數據加密、不可編輯數據跟蹤(日誌、區塊鏈或類似)、實時獨立監控。

據長博士,最後但非常重要的因素是人的問題。其中需要“有心有才”的團隊。增加個人責任和足夠制裁。他強調,如果不徹底處理這些因素,無論系統多麼現代,被操縱的風險始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