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胡志明市公安信息顯示,調查機關已立案、起訴被告並對阮文孝(32歲,住胡志明市隆海鄉)執行逮捕令以進行臨時拘留,調查“詐騙侵佔財產”罪。

據調查機關稱,阮文孝原為銀行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孝受一名客戶Đ.T.L.女士委託協助辦理與貸款放款相關的手續。

利用客戶的信任以及掌握客戶賬戶安全信息,在貸款資金被銀行轉入L.女士賬戶後,孝擅自使用獲得的登錄信息(包括密碼和OTP碼)進行轉賬交易。

通過上述手段,孝從L.女士賬戶向自己的個人賬戶轉移了20億越南盾,然後將這筆錢用於支付個人債務。

此案正由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局繼續調查澄清,以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