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第6高速公路公路交通警察隊(第6隊)的代表表示,該單位正在加強警力,使用“偽裝”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以拍攝視頻,處理“即時”處罰或發送“事後處罰”通知,針對以下違規行為:變道不打轉向燈、停車不設置警告或警告不符合規定…在負責的高速公路路段,如:胡志明市-隆城-油曳、油曳-潘切、潘切-永好、永好-甘林、甘林-芽莊、雲峰-芽莊。

從4月3日6時至4月4日6時的結果已記錄並發現98起違規案例,預計罰款總額超過5億越南盾,已直接立案45起案例,罰款金額為1.51億越南盾。

其中,變道無提前信號10起;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停放不符合規定地點20起;在禁止標誌處停車8起;超速行駛29起;低於最低速度行駛17起,在緊急停車道行駛4起;其他違規10起…

第6隊的代表強調,在高速公路系統日益發展的背景下,有助於縮短出行時間並促進經濟,但部分駕駛員的交通意識仍存在許多限制。

特別是,高速公路上的違規行為不僅導致不安全,還潛藏著引發嚴重交通事故的風險。

其中一種常見違規是變道無提前信號。在高速公路上,車輛以高速行駛,因此突然變道導致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後果可能是正面碰撞或連環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此外,停車、停放車輛不符合規定地點的情況也令人擔憂。高速公路不是隨意停車的地方。

當一輛車突然停在路上時,後方車輛很難及時處理,特別是在天氣惡劣或能見度有限的情況下。這容易導致嚴重後果難以預測的事故。

導致高速公路事故的另一個原因是超速行駛。當超過允許速度時,駕駛員將降低對車輛的控制能力,同時剎車距離也更長。

在發生碰撞的情況下,巨大的衝擊力可能導致特別嚴重的後果,甚至導致死亡。

不僅如此,低於最低速度行駛也是同樣危險的行為。行駛過慢破壞整體交通流,導致後方車輛容易陷入意外情況並來不及處理,從而引發後方碰撞。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駕駛員還駛入緊急停車道以超車或避免擁堵。這是嚴重違規行為,因為該車道專為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車輛或救援車輛保留。

佔用緊急車道可能延遲救援工作,使事故後果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