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洪河大校擔任山羅省公安廳副廳長

4月10日,山羅省公安廳舉行儀式,宣佈公安部部長關於幹部工作的決定。

受公安部部長委託,山羅省公安廳廳長阮明俊大校頒發了公安部部長關於任命公安部調查警察局辦公室調查活動執法檢查處處長黎洪河大校擔任山羅省公安廳副廳長的決定。

同時,阮明俊大校向山羅省公安廳副廳長阮春忠中校贈送鮮花,祝賀其前往公安部中央公安黨委檢查委員會工作,並履行選舉公安部中央公安黨委檢查委員會副主任的程序。

在儀式上發言時,阮明俊大校相信,在新的工作崗位上,黎洪河大校和阮春忠中校將繼續發揮經驗、能力和工作專長。同時,不斷鍛鍊、修養,保持人民公安幹部的品質。

阮俊大校要求黎河大校和阮忠中校提高責任精神,發揚民主,保持內部團結統一…

在接受任務時發言,黎洪河大校和阮春忠中校承諾將繼續不斷學習,提高專業和業務水平,鍛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

此外,發揚團結、民主、紀律精神,與集體一起決心克服一切困難和挑戰,出色完成所有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