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同奈省建設廳表示,51號國道擴建項目的投資者——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已同意移交51號國道上剩餘的T1、T2兩個收費站的完整現狀,供同奈省職能部門組織拆除。
具體而言,BVEC已達成一致,同意將51號國道上的T1和T2收費站的完整現狀移交給第四公路管理區、同奈省建設廳,以便建設廳根據越南公路局和同奈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的意見進行拆除,以確保交通安全。
移交時間定於4月15日之前。
據建設廳介紹,拆除後,各方將確認T1和T2收費站拆除工作中回收物資的現狀、數量、運輸、保管和儲存情況,交由第四公路管理區負責保管和儲存。
在尚未拆除期間,BVEC將繼續採取加強保護、設置圍欄、照明燈、標誌牌等措施,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關於拆除T1、T2兩個收費站以確保交通安全的時間,同奈省建設廳代表向《青年在線》表示:“在接收移交後,建設廳將緊急協調各單位,儘快拆除T1、T2收費站,以確保交通安全……”
建設部部長要求緊急處理後移交收費站
正如《青年在線》報道,51號國道上的收費站已停止收費多年,但仍存在,阻礙了交通。
經過數月關於資產移交的拖延,3月底,建設部部長陳紅明對此事作出結論,要求越南公路局緊急發佈文件發送給同奈省建設廳,以組織拆除51號國道上剩餘的T1、T2兩個收費站。
拆除方式類似於胡志明市建設廳已於2月份完成的51號國道上T3收費站的拆除程序。
對於同奈橋上的收費站,建設部部長還要求越南公路局與胡志明市建設廳協調,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以便儘早拆除同奈橋上的收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