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河靜省公安廳交警局表示,已通過民眾提供的視頻核實、澄清並處理了一起交通秩序安全違規事件。

此前,3月27日約16時36分,在吳權延長路與1號國道(舊河靜市繞行線)的交叉口,一輛懸掛乂安省牌照的卡車未遵守交通信號燈指令(闖紅燈)。

當時,道路上通行的民眾記錄了該事件,並將違規車輛的錄像發送至河靜省公安廳交警局。

經核實,駕駛上述卡車的司機是N.V.H.(33歲,居住於乂安省)。在公安機關,此人承認了違規行為,認為是主觀疏忽,以為沒有職能部門在場就不會被發現。

基於上述行為,司機H.被處以19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根據規定扣除4分駕駛執照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