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提交國會決定成立同奈市

4月14日下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並發表關於成立中央直轄市同奈市的意見。

同時審議並通過關於成立同奈省10個坊的決議,審議並通過關於成立同奈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原則。

創造新的發展動力

在會議上,內務部部長杜清平介紹了政府的呈文,其中明確闡述了成立同奈省10個坊及成立同奈市的重要和必要依據。

據此,同奈具備諸多條件轉型為中央直轄市模式。同奈位於連接胡志明市與西原、南中部沿海和九龍江三角洲的直接樞紐位置。

隨著交通、工業、服務、物流基礎設施日益完善和現代化,特別是龍城國際機場正在加快進度,預計於2026年底投入商業運營。

同奈被確定為具有發展成為大型、多中心、多功能城市的潛力,對南部地區乃至全國具有強大的輻射力。

部長明確指出,成立同奈市及各坊將不僅為同奈創造新的發展動力,還將為南部地區和全國做出切實貢獻。

這是關於發展模式和地方治理模式的基本轉變,旨在使同奈成為大型城市,具備與胡志明市共享、聯動、互助發展的功能。

從而實現成為國家重要增長極的目標,發揮區域經濟連接樞紐和國際融合門戶的作用。作為充滿活力、現代化、文明的發展典範,為整個東南部地區根據政治局結論指導新的發展空間奠定基礎。

政府建議成立龍城、仁澤、莊奔、春祿、油椰、新富、治安、同富、新開、祿寧10個坊。

這些坊在保持同奈省龍城、仁澤、莊奔、春祿、油椰、新富、治安、同富、新開、祿寧10個鄉的自然面積和人口規模現狀的基礎上成立。

在同奈省12,737.18平方公里面積、4,491,408人口和95個鄉級單位(成立10個坊後)現狀的基礎上成立同奈市。

成立市及10個坊後,同奈市的自然面積和人口規模保持不變。共有95個鄉級單位,包括33個坊和62個鄉(減少10個鄉,增加10個坊),城鎮化率為54.10%(2,429,835/4,491,408人)。

統一提交國會決定成立同奈市

提議同奈自4月30日起成為城市

由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潘志孝提交的初步審查報告贊同成立同奈省10個坊及成立同奈市的必要性。

委員會贊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繼承同奈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基礎上成立同奈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提議。

審查機構建議這些決議自4月30日起生效,以符合同奈省黨委和政府的意願和決心。

會議總結中,國會副主席阮克定明確指出,國會常務委員會統一各項呈文內容,同意提交第十六屆國會在第一次會議上審議成立同奈市事宜。

他建議最遲於4月16日完成提交國會的全部檔案,並統一上述決議自4月30日起生效。他還建議同奈省需制定計劃,準備好行政檔案和手續,以便決議生效後立即運行。

關於支持民眾和企業,他提醒所有民眾和組織的文件如未轉換則繼續有效,若需轉換,同奈省負責支付相關費用。

在會議上,國會常務委員會統一提交第十六屆國會在第一次會議上審議成立同奈市事宜。

國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關於成立同奈省10個坊的決議原則及成立同奈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決議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