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上午,國會民意與監督委員會主任黎氏娥作了關於解決和答覆選民提交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建議的監督結果報告。
明確教科書短缺中組織和個人的責任
黎氏娥表示,胡志明市選民建議教育培訓部採取措施,確保及時供應,避免2026-2027學年出現教科書短缺。
國會常務委員會的監督結果顯示,儘管該部已發文要求各省市指示相關單位與出版、發行單位配合,以及時、充足供應教科書,不讓學生在進入新學年時缺書。
然而,在2026-2027學年——首次實施統一教科書套裝的學年——開學後,許多地方仍出現教科書短缺。
因此,國會常務委員會建議該部認真吸取經驗,明確相關組織和個人在導致教科書短缺中的責任,並公開結果供選民跟蹤和監督。
同時,該部要抓緊落實解決方案,補足缺少的教科書;不讓後續學年再次出現教科書短缺。
儘早頒佈關於公立教育機構管理幹部職務津貼制度的法令
另一項內容涉及因規範性法律文件修訂、補充緩慢或仍不統一而受影響的選民權益。
黎氏娥表示,嘉萊省選民反映,教育培訓部2005年第33號通知臨時指導公立教育機構領導職務津貼制度,但至今已20多年仍在適用。
監督結果顯示,第33號通知只規定小學、初中和高中三類普通學校的學校分級和職務津貼係數,尚未對多級制普通學校作出規定。
與此同時,多級制普通學校模式已得到2005年《教育法》確認,並在2019年《教育法》中繼續得到肯定。
值得注意的是,第33號通知是在國會通過2005年《教育法》近6個月後頒佈的,而第33號通知遲遲未獲修訂、補充,已對多級制普通學校領導隊伍造成政策空白。
黎氏娥指出:“一份‘臨時’文件存在二十多年,表明政策完善滯後,需要徹底解決。”
因此,國會常務委員會建議教育培訓部儘早完善並提請政府於2026年10月按已報告路線圖頒佈規定公立教育機構管理幹部職務津貼制度的法令。
同時確保新規定充分處理多級制普通學校領導職務津貼方面的不足。
宣光省選民反映,同一幼兒園班級的兒童每月獲得的午餐補助卻不同,分別為36萬越盾和16萬越盾。
具體而言,根據第277號法令,3至5歲兒童每月獲得36萬越盾午餐補助,而5歲以上兒童按第105號法令僅獲每月16萬越盾補助。
這種差距在同一群體、學習和生活條件相似的兒童中直接造成不合理,給教育機構組織用餐帶來困難,同時未確保政策享受中的公平原則。
關於上述問題,教育培訓部表示,本月將提請政府頒佈修訂、補充第105號法令的法令,其中提高午餐補助標準,以與第277號法令保持一致。
國會常務委員會建議教育培訓部抓緊完善並提請政府頒佈修訂法令,確保午餐補助標準得到統一、公平規定。
同時明確過渡期的處理原則,避免學習和生活條件相似的兒童群體之間繼續產生政策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