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西寧省財政廳的信息顯示,已向各組織、個人、廳、局、部門以及各鄉、坊人民委員會發出文件,暫停與富安投資建設與基礎設施發展股份公司相關的交易。
這是Happyland娛樂綜合體(西寧省平德鄉)的投資方,該項目正由西寧省民事判決執行局執行與多起法院已判決的民事案件相關的判決。
西寧省財政廳領導表示,這份文件源於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的公函,建議西寧省人民委員會指導省內相關廳、局、部門按規定對與正在調查的案件相關的法人、個人採取阻止措施。
其中包括富安投資建設與基礎設施發展股份公司以及與該司相關的公司和個人。
具體提出的阻止措施是暫停公證、認證、投資合作、買賣、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手續……導致資產(股份、股票、價值1億越盾以上的資產和不動產)發生變動……
經過核查,為避免正在西寧省開展的判決執行工作可能導致資產轉移,西寧省人民委員會也已要求省民事判決執行局研究、落實調查警察機關的建議,避免影響調查進度。
如《青年在線》此前報道,Happyland項目於2011年動工,旨在成為“東南亞最大的娛樂、休閒點”。
然而此後投資方陷入債務困境,並在多起追債訴訟中敗訴。到2017年,根據法院判決對該項目地塊、地上資產的強制執行開始實施。
至今,這仍是西寧省非常困難、持續多年且尚未解決的判決執行工作之一。
目前西寧省民事判決執行局仍在繼續配合相關部委、部門、單位處理。與Happyland項目相關的法人、個人涉及的判決執行金額目前約為2000億越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