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五軍區執行局與囚犯阮文厚及福山公司開展工作

9月22日傍晚,代表206名客戶——投資者、發生在芽莊機場(慶和省)區域項目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提供了項目投資方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當天向各受害人發送的文件,內容涉及中央軍事法院於2026年7月6日宣判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詐騙侵佔財產”案二審刑事判決的執行。

越南第五軍區執行局與囚犯阮文厚及福山公司開展工作

督促解決芽莊機場項目困難、克服違規行為

根據上述文件,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已通知作為案件受害人的客戶:2026年8月24日,第五軍區執行局已進入國防部刑事調查局T771拘留所,與囚犯阮文厚(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前總經理)及該公司進行工作,並就上述案件二審刑事判決的執行方案達成一致。

具體而言,已達成一致的執行方案包括:芽莊機場區域項目案件的受害人如有按二審刑事判決克服後果的需求,可向第五軍區執行局提交申請書。

福山集團股份公司承諾,在收到第五軍區執行局關於執行申請的裁決後10日內,公司將把克服後果款項轉入第五軍區執行局賬戶,以支付給受害人。

受害人如希望簽署協議、與福山公司同行,且協議內容與已簽署客戶(在案件二審審理期間)類似,也可向第五軍區執行局提交協議申請書。若該機關書面同意,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將與受害客戶簽署協議。

截至案件立案時,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已與683名項目土地購買客戶簽署983份合同,並已確定為案件受害人。福山公司已收取超過70,328億越盾,而已簽署合同總價值超過91,617.9億越盾。

福山公司已按5項執行裁決繳款以支付受害人

同樣根據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的文件,在2026年8月20日至9月17日期間,第五軍區執行局已發佈5項依申請執行裁決,公司在收到裁決後10日內已按這些裁決將克服後果款項轉入該局賬戶,以支付給受害人。

至今,芽莊舊機場區域項目“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詐騙侵佔財產”案中已有100多名受害人提交申請,要求繼續與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協商。

公司建議希望像其他已簽署客戶一樣達成協議的受害人前往位於富壽省的福山公司總部進行工作(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8日)。

越南第五軍區執行局與囚犯阮文厚及福山公司開展工作

結束對芽莊機場案件的跟蹤、指導,解決各項目障礙

中央指導委員會剛一致同意結束對舊芽莊機場區域違規案件的跟蹤、指導。慶和省審議處理福山公司在該區域各項目障礙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