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下午,國會討論了中期公共投資計劃、五年財政計劃以及批准國家預算決算。
低價招標導致許多項目進度緩慢、效率低下
廣治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春新代表認為,2026-2031年期間超過8.2萬億越南盾的公共投資資金,是上一任期的2.7倍,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據代表稱,長期以來政策體系設計招標以降低價格、提高投資效率。但如果招標價格過低,往往會導致質量低下,工程拖延未能發揮效益。
例如,一個使用ODA資金的1000億越南盾排水系統項目,建築安裝包平均降價約24%,個別包降價40%,幫助預算節省了200億越南盾。
然而在實施過程中,低價包延長了時間,導致項目延遲長達3年,造成巨大損失。原因是價格低,承包商無利可圖或虧損,因此優先其他項目。投資困難導致項目產生許多手續。
另一個例子是一個總投資8億越南盾的6間教室工程,基於廣泛招標實施。但承包商能力有限,投標價低,手續拖延,因此近4年才建成6間教室。工程位於當前校園內,給師生帶來不便。
據代表稱,這些工程的共同特點是廣泛招標但價格低,項目實施過程中進度緩慢不是個別情況,而是“全國普遍現象”。
因此,問題在於這一階段的公共投資應設定標準、質量、進度、效率,以服務人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在此基礎上,黃春新代表建議需要修改相關法律如招標法。其中,增加對具有統一標準的工程指定招標的比例。同時需要增加權力,必須增加投資者在項目實施中的責任和制裁。
對於招標工程,應降低價格權重,增加質量和進度標準。根據資金進度指導施工,建立機制使投資者能夠快速終止合同如果違規…
對於大型工程,需要推動通過PPP形式吸引私人投資的政策,幫助各地更有效地吸引資金。

解除手續和流程以加快項目
與此同時,強調ODA項目問題,特別是在重點基礎設施領域,永隆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竹山代表表示,2026-2030年期間,預計對外借款需求將比之前增加7-9倍。
這是符合國家需要更多資源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但代表認為需要進一步審查和協調國內與資助方之間的投資手續,避免一個項目存在兩個投資流程、兩個不同的資金撥付手續,導致實施時間延長。
引述前一階段,ODA資金撥付率僅達到約52.7%,這是一個需要儘快改善的數字。因此代表認為需要大力推進手續簡化、流程縮短和增加協調性,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胡志明市代表阮英俊認為,儘管資金高達8.2萬億越南盾,但分配尚未“完整”,仍有23%未明確規定計劃的項目。特別是對於各省市合併時的綜合規劃重要項目,如邊和-頭頓鐵路、河內-同登、海防-芒街項目…需要更快準備階段以更快分配資金。
同時,需要解決原材料方面的障礙,與協調規劃解決方案相結合,根據國家重點項目進度快速處理。
對於原材料來源有更積極的解決方案時,需要快速調整項目手續。因為實際上承包商非常猶豫,“害怕”調整項目,等待價格穩定施工,因此這一階段需要快速進行以使項目有效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