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應用在節日期間增加獎勵,司機期待改善收入

4月23日,Grab宣佈將從4月24日至5月4日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獎勵計劃。摩托車司機根據地區不同,每天最多可額外獲得30萬越南盾,而汽車司機則按收入比例獲得獎勵,每天最高約12%。

一些中轉區域,如河內和胡志明市的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將額外實施特別獎勵機制,以鼓勵司機在需求高的地點運營。

Grab繼續在河內和胡志明市維持支持電動摩托車司機的計劃。根據公告,河內的司機在改用電動摩托車時,可獲得高達250萬越南盾的支持,而胡志明市則高達100萬越南盾。

除了節日高峰期外,該應用表示仍將維持每日和每週的獎勵計劃,以改善司機的收入。

Grab的競爭對手Be應用也在此期間推出了吸引客戶和司機的計劃。例如,在出行領域,Be應用降低了跨省客車票、飛機票和市內行程的價格,普遍折扣從幾萬到幾十萬越南盾不等。叫摩托車和汽車服務在臨近節日的幾天內應用約20%的折扣碼。

送餐、送貨和家政服務也應用了促銷活動,根據計劃不同,折扣從25%到50%不等。

企業表示,降價旨在刺激節日高峰期的消費需求。

許多司機也分享說,獎勵計劃有助於短期內改善收入,但效果還取決於實際接單量和道路上的競爭程度。

胡志明市的科技車司機阿心表示,節日期間通常比平時客人更多,但等待時間和交通擁堵也會增加,導致接單量並不總是相應增長。

“我可以多跑幾個小時來達到獎勵標準,但汽油費、餐飲費和出行時間也更高。如果交通擁堵嚴重,收入未必能明顯改善。”阿心說。

類似地,另一位科技車司機表示,按時間段或區域的獎勵政策有助於指導運營,但也導致許多司機集中在同一地點,增加了競爭。有時到汽車站或機場,司機等待的人相當多,需要花時間才能接到客人。

因此,為了達到獎勵標準,司機必須高強度連續駕駛。一些司機認為獲得獎勵的條件相當“苛刻”,需要非常努力才能達到,但仍然接受,因為“有額外收入總比沒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