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Sơn Hải集團稱,目前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用於交通工程建設。在2年保修期滿後,國家又需投入鉅額資金進行維護。僅2025年,越南公路局已安排超過12.5萬億越南盾,這還不包括34個省市的預算。
基於這一實際情況,Sơn Hải集團領導認為,2年保修期相對於工程壽命而言太短。如果每增加一年保修期,僅越南公路局每年就可節省超過12.5萬億越南盾;如果增加8年,節省金額可能超過100萬億越南盾。如果加上各地,節省的預算數額相當可觀。
因此,為了節省國家預算,增加參與交通的民眾權益,並提高承包商的責任意識,該集團建議考慮將“工程最低保修2年”的規定改為“工程最低保修10年”。
此外,該集團建議強制承包商在線路上公開掛牌,以便民眾參與監督。信息透明後,承包商從一開始就會更加註重工程質量。

迄今為止,Sơn Hải集團是唯一一家自願將保修期從2年延長至10年的投資者,並被扣留了超過4000億越南盾作為增加保修期的擔保。據該集團稱,這一規定給投資者帶來了困難,且並未鼓勵承包商自願提高保修期。因此,Sơn Hải建議將保修期延長通過合同約束,而不扣留承包商的資金。
從專家角度看,越南公路交通工程投資者協會主席Trần Chủng先生表示,現行法律不禁止在合同各方認為必要時延長保修期。核心問題不在於對所有交通工程統一強制設定10年的最低期限,而在於合同設計、技術要求、質量監督等方面。
如果對所有交通工程強制設定10年的最低標準,擔保費用、風險準備金和投標價格將會上升,尤其是在企業面臨燃料、材料價格上漲和貸款利息壓力的背景下。
在日本,普通建築工程合同責任期限原則上為2年,機械設備為1年。10年期限適用於新建住宅,主要針對主體結構和防水部分。
該協會領導還認為,道路維護費用不僅用於施工缺陷引發的維修,還包括計劃內的維護內容。將保修期提高到10年,若能解決質量問題併為預算節省維護費用,則“誤解了保修和維護工作的本質”。
Trần Chủng先生還指出,在項目上懸掛施工承包商標牌尚無先例。世界上通常對具有特殊文化意義或技術解決方案的工程懸掛標牌以表彰設計者和施工者。另一方面,當前完工的工程可能由多家承包商參與施工。
據經濟與建設投資管理局(建設部)領導稱,該機構正在徵求相關單位和組織的意見,並就Sơn Hải集團的提議向主管機構報告。
2024年,Sơn Hải集團已在南北高速公路的某些路段懸掛標牌和指示牌,上面寫有“Sơn Hải路保修10年”。隨後,越南公路局要求拆除這些標牌,因為它們不符合規定。
2025年,Sơn Hải集團繼續申請當地許可,為其途經嘉萊省的27公里懷仁-歸仁高速公路懸掛保修10年的標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