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名投資者等待胡志明市和峴港金融中心運營機制

金融中心吸引投資者極大關注

各金融中心的運營規章正由各部委、行業、地方在最後階段完善中。完善這一規章是從制度設計轉向實際組織運行的重要一步。

在近日與各部委、胡志明市、峴港關於部署國際金融中心運營的會議上,財政部副部長阮氏碧玉向政府領導報告,截至目前,金融中心的基礎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運營規章正在最後階段完善,為轉向運營階段創造了重要前提。

關於部署進度,胡志明市金融中心已向15家投資者頒發會員承諾證書。該市正在與戰略合作伙伴制定各方案:集中商品交易所、海運金融中心、航空金融中心、風險投資基金、綠色金融計劃、國際支付結算中心、清算結算中心、實物資產數字化沙盒模式等。

至於峴港金融中心,該市已與各組織、企業、投資者簽署20份諒解備忘錄,正在繼續與國際組織談判4份諒解備忘錄,向12家投資者頒發會員註冊證書,已向11家投資者頒發關注批准書,目前還有9家投資者正在完善會員註冊檔案。

4月提交總理關於金融中心管理機制

關於胡志明市和峴港各金融中心部署和運營進度的指導意見,副總理阮文勝強調,成立國際金融中心的主張已明確,基本條件已提前準備。當前需要轉入快速、果斷、堅決的部署階段。

阮文勝也肯定,在部署成立金融中心過程中提出的要求是嚴格控制風險,確保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同時建設高質量環境,創造信心以吸引大型金融機構。吸引投資者必須注重實質。

他責成財政部協調相關機構,參謀提出完善國際金融中心指導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的各方案,確保精簡高效,發揮胡志明市和峴港在發展金融中心中的主動作用。中央機構集中根據所分配的任務職能建設管理監督政策機制,並在2026年4月前向總理報告審議。

關於金融中心的運營規章,副總理要求胡志明市彙總、充分吸收執行委員會成員意見、財政部的審查意見,報請委員會主席簽署發佈。

財政部主持,協調兩市及相關部委仔細審查越南金融中心發展戰略以及2026年執行委員會工作計劃方案,報請委員會主席審議發佈。

關於成立金融中心監督機構,副總理責成胡志明市緊急協調國家銀行、相關部委,按照政府領導在第111號通知中的指示進行部署,並在5月15日前向政府報告。

數十名投資者等待胡志明市和峴港金融中心運營機制胡志明市主動定位為新一代金融中心

胡志明市已主動將自己定位為一個不僅僅是傳統金融中心,而是新一代金融中心,能夠與國際資本市場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