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已簽署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會各機關和委員會人選的決議。
據此,國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第十六屆國會民族委員會副主席,包括高氏春、陳氏花麗、廣文香、丁氏芳蘭。
上述各位均為第十五屆國會民族委員會副主席和第十六屆國會代表。
國會常務委員會決議批准第十六屆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包括阮長江、阮芳水、陳紅原、吳忠誠、梅氏芳華、阮氏水。
上述各位均為第十五屆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和第十六屆國會代表。
國會常務委員會還批准第十六屆國會民族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黎日成、張阿揚、雷氏歷、麻氏翠、黃文宣。
批准第十六屆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同玉波、杜德顯、黃明孝、黎清環、裴孟科、阮公龍、陳氏金農、阮名秀、阮維進、阮海勇、杜氏越南、宋氏幸、張胡海、阮瓊蓮、張氏妙翠、阮氏紅章。
批准第十六屆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黎黃英、阮成功、黎明南、範玉林、阮孟雄、丁玉明、阮海南、黎忠軍、范氏紅燕、黃光涵、阮成忠、謝黎清、武名協、陳文勝、潘德孝。
批准第十六屆國會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武輝慶、陳氏紅安、鄭春安、陳越英、範富平、泰瓊梅蓉、範玉海、武文會、範德懷、阮忠堅。
批准第十六屆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阮文安、阮氏金英、阮玉山、王國勝、黎黃海、梁文英、吳士強、黎忠誠。
批准第十六屆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裴忠英、阮海龍、武氏蘭英、楊明俊、黃文義。
批准第十六屆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專職代表委員,包括陳淮南、黃南海、黎氏翠仙、杜克享、阮玉雄。
國會常務委員會還決定任命黃玉方——國會常務副主席秘書為國會常務副主席杜文戰助理。
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阮孟強——原第十五屆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副主任為國會副主席阮克定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