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司法廳與司法部配合完善《特別都市法》草案(共77條)

5月11日,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指示,市司法廳主持與司法部、專家、科學家及各廳局部門的深入工作會議(5月11日至15日),以交流、評估和完善《特別都市法》草案中各項重點政策群。

關於《特別都市法》的制定,黨中央候補委員、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表示,近期胡志明市已與中央機構配合開展多項重要準備工作,包括組織研討會、徵求意見,並吸收各機關、單位、專家的建議,以完善機制政策建議。

阮孟強強調,該法旨在建立統一協調的法律框架,幫助胡志明市在管理和調控中更具主動性,有效發揮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

在立法過程中,胡志明市將最大程度運用現行法律規定,以化解困難和障礙,同時確保實施中的協調性、嚴密性和可行性。

該市還將繼續與各部委、工作組及相關機構密切配合,加快完善具體機制和政策,滿足發展要求和人民期望。

越南胡志明市司法廳與司法部配合完善《特別都市法》草案(共77條)

胡志明市司法廳廳長阮氏紅幸在工作會上表示,《特別都市法》草案正在加緊完善,亟需專家、各部委參與意見和評審。

阮氏紅幸認為,這是胡志明市具有歷史意義的一步——重要的體制基礎,使該市充分發揮潛力與優勢,疏通發展資源,提升國際競爭力,並鞏固其作為東南亞領先的經濟、金融和創新中心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該法的成功將創造越南超大城市治理的新體制模式,在全球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開闢新的發展空間。

憑藉高度的政治決心、中央的密切指導、司法部的配合以及各廳局的主動負責精神——特別是胡志明市司法廳的核心作用,《特別都市法》項目正在加緊完善,以早日提交國會審議,為該市和全國開啟新的發展階段。

阮氏紅幸說:“除了內容建設之外,該市還加強社會諮詢、反饋和政策宣傳。預計2026年5月,該市將舉辦多次專題會議和研討會,邀請專家、科學家、中央和地方各部委前領導參加,以最高質量繼續完善法律草案……”

越南胡志明市司法廳與司法部配合完善《特別都市法》草案(共77條)

《特別都市法》草案包括11章77條

《特別都市法》草案的適用範圍規定了胡志明市特別都市的地位、作用、機制政策以及建設、管理和發展的權限與責任。

該草案共11章77條,具體如下:

第1章:總則(5條);第2章:政府組織、公務制度及法律規範文件頒佈(4條);第3章:國家關於規劃、建設及都市發展管理(8條);第4章:都市安全秩序管理(7條);第5章:經濟社會發展管理(20條);第6章:特別都市發展資源(7條);第7章: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與創新(11條);第8章:區域聯動發展與環境保護(4條);第9章:國際金融中心(5條);第10章:監督、檢查與問責(4條);第11章:施行條款(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