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市司法厅主持与司法部、专家、科学家及各厅局部门的深入工作会议(5月11日至15日),以交流、评估和完善《特别都市法》草案中各项重点政策群。
关于《特别都市法》的制定,党中央候补委员、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表示,近期胡志明市已与中央机构配合开展多项重要准备工作,包括组织研讨会、征求意见,并吸收各机关、单位、专家的建议,以完善机制政策建议。
阮孟强强调,该法旨在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框架,帮助胡志明市在管理和调控中更具主动性,有效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
在立法过程中,胡志明市将最大程度运用现行法律规定,以化解困难和障碍,同时确保实施中的协调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该市还将继续与各部委、工作组及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加快完善具体机制和政策,满足发展要求和人民期望。

胡志明市司法厅厅长阮氏红幸在工作会上表示,《特别都市法》草案正在加紧完善,亟需专家、各部委参与意见和评审。
阮氏红幸认为,这是胡志明市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重要的体制基础,使该市充分发挥潜力与优势,疏通发展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并巩固其作为东南亚领先的经济、金融和创新中心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该法的成功将创造越南超大城市治理的新体制模式,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凭借高度的政治决心、中央的密切指导、司法部的配合以及各厅局的主动负责精神——特别是胡志明市司法厅的核心作用,《特别都市法》项目正在加紧完善,以早日提交国会审议,为该市和全国开启新的发展阶段。
阮氏红幸说:“除了内容建设之外,该市还加强社会咨询、反馈和政策宣传。预计2026年5月,该市将举办多次专题会议和研讨会,邀请专家、科学家、中央和地方各部委前领导参加,以最高质量继续完善法律草案……”

《特别都市法》草案包括11章77条
《特别都市法》草案的适用范围规定了胡志明市特别都市的地位、作用、机制政策以及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权限与责任。
该草案共11章77条,具体如下:
第1章:总则(5条);第2章:政府组织、公务制度及法律规范文件颁布(4条);第3章:国家关于规划、建设及都市发展管理(8条);第4章:都市安全秩序管理(7条);第5章:经济社会发展管理(20条);第6章:特别都市发展资源(7条);第7章:科学技术、数字化转型与创新(11条);第8章:区域联动发展与环境保护(4条);第9章:国际金融中心(5条);第10章:监督、检查与问责(4条);第11章:施行条款(2条)。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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