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體而言,在河內市還劍郡,從2026年1月1日至4月15日,有多家機構在食品安全領域受到行政處罰。
Phê La股份公司——河內分公司(陳國瓌路40號)因使用食品加工人員未佩戴口罩、未戴手套直接接觸熟食和即食食品被罰款800萬越南盾。
Ngự Uyển順化牛肉粉(阮慶全路134號)因使用直接加工食品的人員未戴帽子、未戴口罩接觸熟食和即食食品被罰款400萬越南盾。
Hải Sơn魚糕粉面店(蘇孝路Nghĩa Tân區116B7)因缺乏足夠的加工、儲存和分別使用生熟食品的工具被罰款200萬越南盾。
Long Nguyên諮詢建設股份公司(升龍國際村B4棟D座一層,陳登寧路)因未能確保廚房佈局中生熟食品交叉汙染被罰款800萬越南盾。
Bosan越南麻辣米線股份公司(蘇孝路295號)因使用直接加工食品的人員未戴帽子、未戴口罩接觸熟食和即食食品被罰款800萬越南盾。
Xuân Trường Sakura自選米飯經營戶(黃國越路106巷6弄B8號)因未按規定登記成立經營戶,且從事餐飲服務無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被罰款3250萬越南盾。
Tân Việt投資發展股份公司(黃國越路24巷31號)因使用直接接觸食品的人員未按規定穿戴完整勞動防護用品被罰款800萬越南盾。
Cháo dinh dưỡng營養粥經營戶(Nghĩa Tân區C1棟106b號)因缺乏足夠的加工、儲存和分別使用生熟食品的工具被罰款400萬越南盾。
Sóng Vàn咖啡店經營戶(官華路299號)因從事餐飲服務無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被罰款2500萬越南盾。
此外,在安義坊,根據公佈名單,多家機構也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規定受到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對Đỗ Thị Hà女士(Đồng Hoàng村36組Ngõ Cả路19巷19/8弄2號)因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處以行政罰款。其經營場所的食品倉庫不符合規定條件(沒有足夠的貨架,食品直接放在倉庫地面上),被罰款1200萬越南盾。
古都鄉人民委員會剛剛發佈了關於食品安全行政罰款的通知。其中,在Đông Lâu村經營餐飲服務(售賣零食)的Chu Thị Dung女士因兩項違規被罰款480萬越南盾:加工場所有有害動物(狗)侵入;經營來源不明的食品,違規貨物價值861,000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