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逆子殺母傷姐被判死刑

關於兒子殺害親生母親並割傷姐姐的案件,5月18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第一分院開庭初審,審理武文河(35歲,隆芳坊居民)的兩項罪名:殺人罪和非法使用毒品罪。

根據起訴書,武文河吸毒成癮,自2024年11月至2026年11月被列入當地戒毒後管理名單。

河與親生母親N.T.N.女士(63歲)、姐姐V.T.N.(38歲)以及兩個外甥女住在胡志明市隆芳坊香山街區17組。

由於沒有穩定工作,經常被母親和姐姐責罵,河產生不滿情緒。

大約2025年9月22日凌晨3點,河從廚房拿刀到客廳,威脅正在睡覺的母親和兩個外甥女到院子裡,否則就殺了她們。隨後河繼續用刀控制姐姐,讓她站在一起。

當N.T.N.女士和V.T.N.因腿痠走進屋內時,河立即從後面抱住姐姐,用刀在脖子上割了一刀,造成傷害。

緊接著,河轉身朝母親額頭砍了一刀,然後從後面抱住N.T.N.女士,用刀猛割其頸部,致其當場死亡。

V.T.N.和她的兩個孩子逃命並得到及時救治。

作案後,河用刀割斷家中一隻狗的脖子,然後劃傷親生母親的眼部。

胡志明市法醫中心鑑定結果顯示,V.T.N.受傷程度為4%。河對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呈陽性反應。

在法庭上,河供述自己吸毒近10年,曾強制戒毒但之後復吸。作案前,河吸食冰毒產生幻覺,從而殺害母親並傷及姐姐。

審判委員會認定武文河的行為具有流氓兇殘性質,故意侵害多人生命——尤其是受害者為被告的親生母親和姐姐——因此需要最高刑罰以儆效尤並預防犯罪。

審判委員會判處武文河死刑(殺人罪),2年有期徒刑(非法使用毒品罪);合併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