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警方:交通事故後拍攝視頻博取流量可能面臨刑事處理

據胡志明市警方在5月21日下午的胡志明市經濟社會新聞發佈會上透露,交通事故後出現煽動、暴力等行為是令人擔憂的現實,反映出部分人遵守法律和交通文化的意識有限。

在許多情況下,僅僅因為一時衝動,各方就採取了超出限度的行為,從行政違法轉為刑事違法,給自身、家庭和社會造成後果。

對於交通事故後的行為,根據其性質、程度和後果,職能部門將依法處理。

除了常見的行政違法外,聚眾擾亂秩序、煽動、挑釁、使用兇器、危險物品打架或當街追打、砸壞車輛、阻礙交通、直播、拍攝視頻博取流量以煽動輿論或鼓吹暴力等行為,都可能被考慮刑事處理。

具體而言,將根據行為的性質、程度和後果,依法處理“擾亂公共秩序”、“故意傷害”、“毀壞財產”、“妨礙公務”等行為。

胡志明市警方建議民眾在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務必保持冷靜,絕不用暴力解決矛盾。各方應優先確保安全,平心靜氣溝通,救助傷者,聯繫職能部門或保險公司依法協調處理。

民眾不應聚集、起鬨、拍攝視頻上傳社交媒體以博取流量、煽動輿論或使事態複雜化。

同時,民眾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遵守“喝酒不開車”的規定,確保自身和社區安全。

“每個人都需要提高法律意識,在參與交通時文明行事。哪怕一時的衝動、行為失控也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受到刑事處理,影響自身前途並破壞社會安全秩序”,胡志明市警方明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