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食品安全領域的形勢掌握工作,峴港市公安局經濟警察部門發現由黃文羅(居住在峴港市板石坊)擔任經理的L.H.建築貿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有生產、經營不合格燕窩產品的跡象,故集中核查、查清。
在對該公司位於峴港市三春鄉和板石坊的生產車間和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警方發現近11000罐成品燕窩水已包裝貼標,準備投放市場銷售。
這些產品被宣傳為滋補食品。然而核查結果顯示,其成分、原料含量與公佈內容不符……

據經濟警察部門介紹,響應“2026年食品安全行動月”,落實市公安局局長阮友合少將的指示精神,該單位已同步部署多項措施,與相關單位緊密配合,加強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劣質食品、來源不明食品違法行為的檢查和處理。
據此,全體經濟警察力量集中排查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餐飲服務、集體食堂、街頭食品;主動識別利用消費需求將不合格食品推向市場的新型手段和伎倆。
僅在一個月的高峰期內,已發現並處理29起/29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的案件;對28起案件處以近1.9億越南盾的行政罰款;同時起訴1起涉及生產、銷售假冒食品的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