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近日要求各信貸機構下調存款和貸款利率,其中6個月及以上期限的掛牌存款利率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生產經營和優先領域的貸款利率下調1.5至2個百分點。

國家銀行要求各信貸機構嚴格執行該行行長2026年1月9日第01/CT-NHNN號指示,落實2026年銀行業重點任務,以維護宏觀經濟穩定和信貸機構體系安全,支持經濟可持續增長並按既定目標控制通脹。國家銀行同時要求各機構集中一切資源、節約成本、分享利潤,同步有力採取措施降低整體利率水平。

在存款端,國家銀行要求各信貸機構將6個月及以上期限的掛牌存款利率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不得競相提高存款利率或進行不正當競爭,以免影響金融貨幣安全。在貸款端,要求降低客戶貸款利率,重點將生產經營和優先領域的貸款利率下調1.5至2個百分點。

國家銀行還要求各信貸機構採取措施實現信貸安全有效增長,優先向生產經營、優先領域和重點可行項目配置資金,不得降低信貸標準、以犧牲質量換取貸款餘額增長。各機構須定期審查並組織檢查、審計內部規定和信貸產品,提高審查質量,核實客戶資金需求的真實性,及時發現並處理客戶提供不實信息或挪用貸款資金的情況。

在風險控制方面,國家銀行要求各信貸機構嚴格控制對潛在風險領域以及貸款餘額較大的客戶和客戶群體的信貸投放,全面評估交易實質、交易對手、支付來源、資金流及相關因素,以識別、評估和控制風險;加強控制審查和信貸審批質量,控制當前階段重新評估導致擔保資產價值上升的情況。

國家銀行同時要求各機構密切跟蹤各類債務變化,加強對潛在風險債務、表外債務和已重組債務的跟蹤管理,嚴格控制應收利息,尤其是金額大、期限長或存在難以收回風險的款項;控制分紅和利潤分配,確保經營成果真實反映信貸機構運營狀況。各信貸機構董事長、成員理事會主席、總經理等須對國家銀行指示的落實以及機構的安全和有效運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