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青年報》交流時,阮光同——政策與傳播發展研究院院長——認為這是重要的增長動力,因為一個暢通的投資與營商環境將能調動社會的發展資源。民眾和企業將把錢投入生產經營,而不是想辦法將資產藏於黃金、美元、房產之中。
卷宗有錯誤,幹部必須立即通知修改
* 先生,政府及各部委大力推進簡化行政手續,將在未來如何為民眾和企業創造便利?
– 大力推進簡化行政手續,特別是針對民眾和企業投資、經營活動的程序和障礙,是近幾屆政府一以貫之的方針。但至今制度體系中仍存在許多不必要的行政手續,民眾和企業辦理手續時仍不滿意。因此,政府及各部的簡化行政手續方針正得到所有民眾和企業的支持。不過,政府設定今年內將行政手續辦理時間減少50%的目標是可量化、可計量的,而削減的手續數量在多大程度上便利了民眾和企業,則難以評估。在大力推進數字化行政手續的背景下,對辦理時間的監督和測量是完全可行的。例如,我們可以計算從提交某經營許可申請到民眾企業收到許可證所需的天數。因此,行政手續削減的效果應以民眾和企業從提交材料到獲得最終結果所花費的時間來衡量。這應被視為評估行政改革效果的最重要指標。反過來,從幹部、公務員的角度看,要求在一週內完成手續也不合理。因為如果提交的材料有誤,幹部也無法據此辦理。要實現今年將行政手續辦理時間減少50%的目標,幹部、公務員在發現民眾企業的材料有誤時,應指導其儘快完成。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許多材料只因“標點符號”有誤就被退回,那樣很難達到目標。
管理部門“攬”過多手續
* 您能否進一步解釋,為何政府及各部位多年來努力推進行政改革、簡化手續,但民眾和企業仍不滿意?
– 首先,目前行政手續和許可證數量過多,而我們還缺乏統一的分類標準。對於市場準入的手續和條件,我們可以控制,但涉及企業經營全生命週期的行政手續和經營條件則難以控制。許多手續和經營條件存在於由司、局級起草並報上級通過的法令、通函中。事實上,至今我們還無法全面審查所有領域不合理的手續和經營條件。例如,目前民眾辦理紅皮書(土地使用權證)時,有與鄰居進行邊界確認的手續,不完成此手續就無法獲得紅皮書。同樣,在都市區建設獨棟住宅時,如果沒有鄰居邊界確認,就無法獲得建設許可證。需要重新審視邊界確認手續是否必要?其目的是減少糾紛。本質上這是民事活動。很多情況下並無糾紛,民眾仍須辦理邊界確認手續;或者鄰居關係不和而不願簽字,導致無法辦成紅皮書,這很不合理。就必要性而言,邊界確認手續是不必要的,但管理部門卻攬過來處理。行政手續的審查需要獨立組織的參與,而不僅僅是各部委。這些獨立組織可以是協會、行業協會或具有足夠能力和信譽的研究機構來評估手續的必要性。此外,還需要建立利益衝突控制機制,因為每項手續的出臺通常都與該領域管理部門的利益掛鉤。國際經驗表明,必要性方面,國家只有在市場失靈時才應出臺干預經營活動的規定。只有當出現經營壟斷、經營活動損害其他主體或影響公共健康時,國家才應干預。例如摩托車排放檢驗規定或公共場所售煙規定。
加強監督與對照
* 那麼我們該如何讓行政手續簡化工作更實質化?
– 要實現這一點,首先必須加強企業、獨立專家和行業協會的監督作用,以限制“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式的規定出臺。政府應設立一個官方門戶網站,讓企業有權反映不合理的行政手續。在一些國家,當部委出臺不合理的手續時,企業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手續。在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不合理的規定。越南應依託這一機制加強監督,消除不合理的經營規定和手續。其次,應衡量民眾和企業完成行政手續的時間,以便比較不同地區的手續辦理情況。對於相同的土地-建設手續,做得好的地區要推廣,做得不好的地區要吸取經驗。
節省時間就是機遇和競爭優勢
* 先生,行政手續削減的成果將如何為實現未來雙位數增長目標做出貢獻?
– 在投資經營活動中,行政手續辦理時間短、快捷高效本身就是經營優勢。生產相同產品、提供相同服務並投放市場時,如果越南企業需要10天才能獲得上市許可,而新加坡企業只需3天,那麼優勢顯然在新加坡企業一方。放眼全局,時間就是企業的商機,縮短民眾和企業的辦理時間就是幫助企業提升市場競爭力,更進一步,這是國家競爭力的問題。外國投資者也會優先選擇行政手續暢通、快捷的國家進行長期投資。顯然,一個好的制度、有利的營商環境將解放生產和服務領域。因此,制度一直被各國視為最重要的增長動力,暢通的制度、簡單快捷的行政手續將能調動社會各項發展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