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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提請國會下放文化領域七法權限
文化體育旅遊部長林氏芳青10月20日向國會提交七法修訂草案,擬下放權限、簡化行政手續和投資經營條件,其中旅遊法修改38條,體育法修改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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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文化新聞七法修訂草案
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和新聞七部法律修訂草案,擬下放電影活動許可權限、簡化旅遊行政審批並承認電子導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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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電影法修訂 擬管控網絡違規影片
10月20日下午,越南文化體育旅遊部長林氏芳青向國會提交七部法律修訂草案,其中電影法擬修改8/50條,完善網絡影片傳播管理並明確電信企業和監管部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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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報道
越南國會審議七部文化法律修訂草案
10月20日下午,越南文化體育旅遊部長林氏芳青受政府委託向國會提交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和新聞七法修訂草案,重點下放權限、簡化行政手續,並擬完善網絡電影傳播及違法影片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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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下午,越南文化體育旅遊部長林氏芳青受政府委託向國會提交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和新聞七法修訂草案,重點下放權限、簡化行政手續,並擬完善網絡電影傳播及違法影片處理規定。
來龍去脈
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繼續第二會期議程,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林氏芳青就《體育法》《旅遊法》《圖書館法》《電影法》《文化遺產法》《廣告法》《新聞法》七部法律若干條款的修訂補充草案作呈文。草案對《電影法》50條中的8條作出修改補充,重點涉及使用國家預算的影片生產,以及網絡空間影片傳播的管理機制。在網絡影片管理方面,草案修改補充《電影法》第21條,強化影片傳播主體的責任,並明確電信企業和國家管理機構在監控、阻止和處理違法影片方面的職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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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繼續第二會期議程,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林氏芳青就《體育法》《旅遊法》《圖書館法》《電影法》《文化遺產法》《廣告法》《新聞法》七部法律若干條款的修訂補充草案作呈文。草案對《電影法》50條中的8條作出修改補充,重點涉及使用國家預算的影片生產,以及網絡空間影片傳播的管理機制。
在網絡影片管理方面,草案修改補充《電影法》第21條,強化影片傳播主體的責任,並明確電信企業和國家管理機構在監控、阻止和處理違法影片方面的職責。草案規定,組織、企業所屬電信網絡有責任執行規定,並應主管國家機關要求阻止訪問違規影片;同時補充違規影片下架、按書面要求更新分級並顯示警告等內容。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將組織人力和技術手段,檢查網絡影片內容、進行分級並公佈結果,檢查相關規定執行情況,並會同公安部及有關部門採取阻止和處理違法行為的措施。
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得榮在審查報告中表示,委員會贊同頒佈該法律項目的必要性,認為修訂旨在及時制度化關於革新、安排國家機關組織機構和兩級地方政府運作的主張路線,推進分權分級,削減和簡化行政手續。
針對《電影法》部分條款的修訂,阮得榮稱,委員會贊同起草機關吸收國會常委會結論和初步審查意見,刪除第21條第2款b項關於影片傳播主體義務的修改內容,不再要求網絡影片傳播主體必須被認定為具備影片分級條件,以避免產生行政手續。委員會也同意政府關於縮短電影領域許可證辦理期限依據的說明,以及國家保障或支持預算生產服務政治任務影片的規定。
全部報道(4)
2026-10-20
越南國會審議七部文化新聞法律修訂草案,擬要求電信企業阻斷違規影片訪問
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繼續第二會期議程,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林氏芳青就《體育法》《旅遊法》《圖書館法》《電影法》《文化遺產法》《廣告法》《新聞法》七部法律若干條款的修訂補充草案作呈文。草案對《電影法》50條中的8條作出修改補充,重點涉及使用國家預算的影片生產,以及網絡空間影片傳播的管理機制。在網絡影片管理方面,草案修改補充《電影法》第21條,強化影片傳播…

越南國會審議七部文化領域法律修訂草案,擬下放電影活動審批權
越南國會正在審議一項修訂七部文化領域法律的草案,涉及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和新聞。草案由政府起草,目的是處理機構調整、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實施以及行政審批改革後需要修改的內容。其中,電影領域擬將涉外電影節、專業電影節、電影獎和電影比賽的審批權從文化體育旅遊部下放至省級人民委員會,文化體育旅遊部僅保留電影節目和電影周的審批權。電影法部分擬修改50…

越南國會審議七部文化新聞法律修訂草案
越南國會正在審議一項修訂七部法律的草案,涉及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和新聞領域。文化、體育和旅遊部部長林氏芳青受政府總理委託,向國會陳述了該草案。草案的重點是推進分級分權、簡化行政手續和投資經營條件,並確保與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相銜接。在電影領域,草案修改《電影法》50條中的8條。其中第21條的修訂旨在完善網絡傳播電影的規定,強化傳播主體的責任,…

越南國會審議七部文化法律修訂草案,擬下放審批權並簡化行政手續
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審議七部文化、體育與旅遊領域法律的修訂草案,核心是向地方下放權限、削減行政審批。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受政府總理委託提交草案,涉及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和新聞七個領域。草案擬將部分原屬總理的審批權下放至部長或省級人民委員會,並簡化經營條件與許可程序。
參考來源4家媒體 · 4篇媒體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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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原文原文Sửa Luật Điện ảnh, đề xuất chặn truy cập, gỡ phim vi phạm trên m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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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