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全球風能理事會(GWEC)組委會與《金融-投資報》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提供關於2026年亞太地區風能峰會的信息。
以“風電創造亞太繁榮:通過擴大風電規模和供應鏈構建電力驅動經濟”為主題,會議聚焦於塑造該地區風電行業未來的關鍵議題。
全球風能理事會越南國家總監裴永勝表示,調整後的第八版電力規劃設定了到2030年陸上風電約26-38吉瓦、海上風電約6吉瓦的目標。
以此目標來看,若放眼除中國和印度外的區域各國,越南無論是陸上還是海上風電均可視為領先國家。
據裴永勝介紹,越南海上風電潛力巨大,約為600吉瓦。大部分為固定基礎風電,因為大陸架較淺,投資成本低於韓國、日本或臺灣等需使用浮動基礎的國家。
對於陸上風電,26-38吉瓦的目標非常宏偉,若能出臺順暢的政策並推動國內供應鏈以及與外商直接投資結合。越南電力需求呈兩位數增長,因此風電在能源結構中極其重要。
據計算,越南一個海上風電項目的投資成本約為每兆瓦400萬至450萬美元。
然而,裴永勝認為,目前海上風電市場涉及供應鏈較為緊張。渦輪機價格和服務供應成本均有所上漲。
“越南是一個新興市場,投資者將評估比成熟市場更高的風險”,裴永勝在制定海上風電戰略時指出,價格機制需納入多種目的,如電力供應、產業發展、能源戰略以及經濟和社會的承受能力。
哥本哈根基礎設施合作伙伴(CIP)越南國家總監亞歷山德羅·安東尼奧利認為,越南處於有利地位,可大力推動直接購電協議等項目。然而,加速項目的工具並非零散改進,而是需要為投資者帶來關於許可時間框架和電價框架的明確信息。
“最重要的是購電協議(PPA)範本。當前PPA範本缺乏國際融資能力的基本要求。投資者若不清楚自己的售電條件,便無法追加投資”,亞歷山德羅·安東尼奧利說。
越南石油技術服務股份公司(PTSC)商務主任阮俊表示,公司正專注於向新加坡出口海上風電的跨國項目。在供應鏈方面,PTSC正在頭頓擴大製造基地,投資專用船舶和重型起重設備。
推動在北部和南部成立“跨區域可再生能源服務工業中心”。該中心將不僅涉及可再生能源,還包括綠色氫和綠色氨。
因此,阮俊希望越南能夠儘快啟動海上風電項目,同時推動國內供應鏈並配合適當的定價機制,以優化並降低成本。
亞太風能峰會設有關於金融、能源安全、儲能和企業電力需求的高層對話,以及關於浮式海上風電、電網整合、數字化和供應鏈工業化的深度技術會議,全面反映了該地區風電行業的複雜性和巨大發展潛力。
芹苴市動工兩個近24000億越南盾的風電廠項目。兩座總裝機容量550兆瓦的風電廠將為國家電力系統補充清潔能源,並推動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