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多樂省庫爾登鄉人民委員會主席黃越吉表示,該鄉正成立工作組,核查並動員拆除或強制拆除在農業用地上非法建設、不符合規劃的榴蓮倉庫。
一批榴蓮倉庫在農業用地上迅速湧現
據庫爾登鄉人民委員會稱,全鄉現有21個大型農產品收購倉庫,服務於出口榴蓮產業。
其中,2025年7月1日之前建設的10個倉庫中,有7個違規並被處罰;此後新增的11個倉庫均建在農業用地上,未轉換土地用途,且未取得建設許可證。
類似地,在被處理的案例中,T.T.T.先生(41歲,居住在同塔省)的倉庫建在2560平方米的多年生作物用地上,未經許可轉換土地用途。
根據2026年5月8日發佈的處罰決定,T.先生被罰款1500萬越南盾,並被責令上繳近900萬越南盾的非法獲利,恢復土地原狀;如不執行,將面臨強制措施。

類似地,位於克羅亞村的Viet Thuan Y倉庫建在B.V.T.先生(36歲,居住在多樂省新安坊)的土地上,面積為996平方米的多年生作物用地,被認定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用於建設農產品收購倉庫。
T.先生被罰款750萬越南盾,須上繳近7000萬越南盾的非法獲利,並在45天內恢復原狀,須在2026年2月15日前完成。
位於庫爾登A村的Hoa Kim Thang倉庫建在N.T.L.T.女士(58歲,居住在庫爾登鄉)1080平方米的土地上,被罰款1500萬越南盾,須上繳超過4870萬越南盾的非法獲利,並在2025年12月30日前恢復原狀。
位於克羅亞C村的Hao Loi倉庫建在T.T.K.N.女士(36歲,居住在多樂省新安坊)1749平方米的土地上,被罰款1500萬越南盾,須上繳超過1900萬越南盾,並在2025年11月26日前恢復原狀。
位於庫爾登A村的西原農產品2號倉庫建在B.Đ.T.先生(61歲,居住在多樂省居包坊)1330平方米的土地上,被罰款1500萬越南盾,須上繳超過1070萬越南盾,並在2025年10月26日前恢復原狀。
鄉政府希望徹底處理,卻“困難重重”
黃越吉在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榴蓮產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對倉庫、初加工和包裝設施的巨大需求,以服務出口。“有人利用節假日施工。預製房屋搭建很快。當地方發現並記錄時,他們仍在繼續施工,”黃越吉說。
據他介紹,許多倉庫所有者選擇租地,搭建臨時設施以服務收穫季節,然後運營幾個月。“眼前利潤巨大,所以有人甘願違規,”他補充道。
黃越吉還表示,涉及農產品收購和初加工倉庫的土地及建設秩序違法行為呈上升趨勢。地方已要求對所有違章建築進行核查,補充處理檔案,並對不配合者制定強制拆除方案。
“鄉里的立場是徹底處理,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既不將違規行為合法化,也不允許產生新的違規,”黃越吉說。

據他介紹,處理過程面臨巨大壓力,因為資產價值高,且強制程序必須嚴格,以避免引發申訴。他還對自發倉庫在居民區或農業用地上湧現、尤其是低承載力的鄉村道路沿線,可能破壞規劃表示擔憂。
“許多鄉村道路承載力低,但集裝箱卡車仍進入收購榴蓮,給基礎設施帶來巨大壓力,”黃越吉說。
從長遠來看,地方期待富春工業區建成後,能提供集中倉儲和農產品初加工用地,以確保基礎設施、環境和消防安全。
不允許通過轉為住宅用地來使非法倉庫合法化
庫爾登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福表示,大量非法建設的倉庫和預製房屋正給土地管理和建設秩序帶來巨大壓力。
自2025年以來,多樂省建設廳已要求地方不得允許在住宅用地上建設農產品收購和初加工倉庫,而應安排在符合規劃的商業服務用地上。
庫爾登鄉領導確認,將按規定處理,不會像其他地區以前那樣,通過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來使違規倉庫合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