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越南財政部提議每年減少國家財政收入約3.079億美元,通過對教育和醫療費用實行額外個人所得稅扣除來減輕納稅人負擔。

財政部已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法令草案,詳細規定了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中的若干條款,其中包括一項建議: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每年對醫療和教育相關費用最多扣除1880美元。

根據草案,從工資薪金中取得收入的居民個人,每年可扣除最多920美元的國內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以及最多960美元的本人及受撫養人的教育和培訓費用。

越南擬推出針對性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

據財政部稱,2016-2024年的數據顯示,越南家庭在醫療保健和教育培訓方面的支出大幅增長,這既反映了生活水平的提高,也體現了在知識經濟、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發展背景下,人們對人力資本長期投資的日益偏好。

人均醫療支出每年約為140美元,而人均教育和培訓支出每年約為384美元。

財政部還指出,根據2024年的數據,納稅人及其受撫養人的年均醫療支出約為816美元,而教育和培訓支出約為768美元。

據起草機構稱,引入這些額外扣除將有助於減輕公民的納稅義務,特別是中低收入者,同時也能更好地反映家庭實際基本支出需求。

財政部估計,如果一名納稅人有一個受撫養人且有資格享受所有可用的扣除,那麼每年可扣除的總金額約為12295美元,包括家庭情況扣除以及醫療和教育培訓費用。

根據該提議,月收入約1120美元的個人在考慮保險繳費和適用扣除後,仍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月收入超過約1145美元的納稅人將開始按5%的稅率納稅。

財政部估計,實施新政策將使國家預算收入每年減少約3.079億美元。

據財政部稱,國際經驗表明,許多國家已對醫療和教育費用採用個人所得稅扣除或免稅機制,以分擔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人力資本投資並確保社會福利。

然而,各國的扣除水平和實施方法差異很大。一些國家不提供一般的受撫養人扣除,而是將這種支持直接納入醫療和教育扣除中。

例如,在泰國,納稅人每年可享受高達約2750美元的扣除,而25歲以下子女的扣除上限為每年約1380美元,最多三個子女。泰國不單獨提供醫療費用扣除,但允許扣除為父母支付的健康保險和醫療保險保費。

與此同時,馬來西亞對納稅人每年適用約2270美元的基本扣除,子女扣除額根據年齡和教育水平從約505美元到2015美元不等。此外,納稅人還可享受重大疾病治療費用最高約2520美元的扣除以及教育和培訓費用約1765美元的扣除。

金融學院稅務與海關係主任黎春長表示,在現行家庭情況扣除之外允許對醫療和教育培訓費用進行額外扣除,體現了國家願意陪伴和支持納稅人的態度。

黎春長指出,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第11條第2款明確規定,允許對納稅人及其受撫養人發生的醫療和教育培訓費用進行扣除,具體限額由政府規定。

“從整體來看,現行稅收政策體系已經包含多層支持。因此,草案中提出的額外醫療和教育扣除應被正確理解為在現有納稅人援助和監管工具更廣泛框架內的補充支持措施。”黎春長說道。

為避免政策重疊,草案規定可扣除費用必須附有有效發票和憑證。特別是醫療費用必須附有根據衛生部規定出具的治療記錄。

該法令草案預計將於2026年7月1日隨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