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回越南的“證券員工”再次非法出境前往柬埔寨賭博

此人剛被柬埔寨警方逮捕。

6月1日消息,西寧省公安廳透露,該省公安安全調查機關已對範國琪(38歲,住胡志明市明盛鄉)提起公訴並臨時拘留,以調查其違反出境規定罪。

初步調查顯示,2025年5月28日,琪從越南非法出境前往柬埔寨,在一家賭場做服務員。然而到柬埔寨後,他被帶進柴楨省巴韋市的金沙地區,從事詐騙工作,即在社交媒體上拉攏客戶參與證券投資。

知道是詐騙工作後,琪要求辭職,但被要求賠償3000美元。因無力支付,琪設法聯繫並得到柬埔寨警方解救,被送回越南。

2025年9月9日,琪因未經許可出入境的行為被處以4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

一段時間後,到4月7日,琪再次非法出境前往柬埔寨賭博,被柬埔寨警方檢查並逮捕,送回越南。

因曾受行政處罰,此次琪被提起公訴並臨時拘留,罪名是違反出境規定。

西寧省公安安全調查機關表示,年初至今已受理調查5起案件,決定對5名類似嫌疑人以違反出入境規定罪提起公訴。

根據《刑法》第347條規定,非法出境、非法入境或非法滯留越南,且此前已因該行為受行政處罰但仍繼續違反的,可被追究刑事責任,罰款500萬至5000萬越南盾或判處6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

西寧省公安也提醒民眾,切莫主觀認為從小路、便道或由人帶路出入境或未辦手續返回越南只是“小違規”,再犯時可能被刑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