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正的分權必須賦予實質權力,附帶明確責任、相應資源、充足工具和透明的檢查監督機制。
越南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三級政府運行一年總結會議上的講話中,傳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
那就是,如果只交任務而不交付充分條件,下級很難開展工作,幹部難以履行職責。但如果分權過強而缺乏監督檢查,則容易產生風險,甚至導致違規或產生不敢做、不敢為的心理。
這是當前機構改革的關鍵所在。我們需要向地方更大程度地分權,因為最接近民眾的地方通常最瞭解民眾需求、實際堵點和各地區的發展要求。
然而,賦予權力不能脫離資源配置。不能要求下級解決更多事務,而人力不足、預算不匹配、數據不互通、數字基礎設施有限、業務指導不清晰。
因此,分權必須從明確哪些事務由中央掌管、哪些由地方執行、哪些需要跨級協調開始。
中央應專注於戰略、體制、標準、規範、重大協調和影響廣泛問題的管控。
地方則應被賦予更多與人民生活、公共服務、發展管理、投資、土地、環境等直接相關的權力,以及轄區內日常發生的各類問題。
同時,必須根據執行能力進行分權。每個地區的條件不同,不能機械地一刀切。
最重要的條件是資源。交任務而不交預算、交權力而不交數據、交責任而無專業人力,基層幹部會手足無措,甚至畏懼犯錯。
在數字化轉型背景下,數據也是一種資源。地方政府要想快速、準確、透明地處理手續,必須連接人口、土地、企業、稅收、保險、規劃等數據以及共享平臺。
分權必須伴隨明確的責任。哪一級決策,哪一級負責。負責人必須對所交任務的執行結果負責。
但責任必須公平,不能強迫下級為那些自己沒有充分權力、沒有足夠資源或需等待多層審批的事項負責。責任明確會促進行動,責任模糊則會產生推諉和迴避。
分權越強,監督檢查必須越好。檢查不是為了增加幹部恐懼,而是為了預防違規、輔助執行、發現堵點並及時調整。
監督必須以數據為基礎,標準明確,結果具體,公開透明。同時,需要有保護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為公共利益負責的幹部的機制,動機純潔,程序透明。
在新的發展時代,國家需要更精簡但更強大的機構。為此,分權必須作為一個整體來設計:有足夠的權力去做,有足夠的力量去做,有足夠的責任去做對,有足夠的信心去做。
只有這樣,分權才能真正成為國家治理創新的動力,為國家騰飛增添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