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一名26歲、居住在峴港市的男卡車司機被廣義省公安交警部門處以總計4150萬越南盾的罰款,因其違反保障鐵路交通安全的規定。

兩天前的中午,該司機駕駛運貨卡車經過壽豐鄉的一處公路與鐵路平交道口。儘管警示燈已亮起,欄杆正在落下,他仍駕車闖過禁區。
監控錄像顯示,卡車衝過第一道欄杆,繼續穿越鐵軌。約5秒後,車廂掛到對面欄杆,導致其斷裂並掉落路面。隨後車輛駛離現場。2分多鐘後,列車駛過,未發生事故。
該司機因兩項行為被處罰:在欄杆移動時越障行駛,以及駕駛車輛損壞鐵路欄杆。
近期連續發生司機在火車即將駛來時強闖鐵路的事件。6月7日晚,一輛自卸車在欄杆已落下時硬闖,卡在鐵軌上,被火車撞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