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民委員會近日成立科學檔案評審委員會,之後將提交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考慮撤銷對戈戛瀑布的國家風景名勝遺蹟認定。該提議基於對名勝現狀的評估以及德仲鄉人民委員會的報告。

戈戛瀑布位於德仲鄉,距離20號國道約900米。瀑布源自達寧河上游,寬約60米,根據季節不同,水流從0.5米到3米高的岩石上傾瀉而下。

這裡曾是原始、雄偉的自然瀑布,具有南西原地區的特色。由於全年水流穩定且生態系統多樣,該地景觀價值備受讚譽。

2000年,文化信息部(現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將戈戛評為國家級風景名勝遺蹟,保護區域面積超過129公頃。

然而,據地方調查,自2008年大寧水電站蓄水以來,瀑布景觀嚴重退化。大部分風景區域被淹沒,自然瀑布結構遭到破壞。

雨季時,湖水上漲淹沒約三分之二的瀑布,有時幾乎看不到水流。相反,旱季缺水導致瀑布乾涸,雜草和浮萍覆蓋河床。

除水電站的影響外,氣候變化以及自然侵蝕和淤積現象也導致該地區地形發生變化。

儘管曾吸引眾多投資者開發生態旅遊,但此處的項目均未達到預期效果。

據德仲鄉人民委員會稱,目前保護和恢復構成名勝價值的原始要素非常困難,幾乎不可行。因此,地方建議主管機構根據2024年文化遺產法考慮撤銷遺蹟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