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胡志明市168個鄉、坊、特別區的人民委員會已制定方案,對5947個街區、村屯、居民區(統稱“單位”)進行重新組織與安排。
經核查,有2723個單位在規模上未達到條件與標準。其中,1555個單位維持現狀,1172個單位與鄰近單位合併後新設,1217個單位通過拆分與重組新設。
調整後,全市共有3944個單位(減少2003個單位),相當於33.68%。其中,大部分單位規模在500戶以上,而街區主要集中在700戶以上組別,共2965個單位。
有91個街區和23個村屯規模極大,從2000戶至25000戶不等,集中在高層公寓、出口加工區、工業區和工人宿舍區。
這些地方被認為人口社區穩定、集中,且過去已有效管理,因此建議不再拆分以確保治理穩定。
胡志明市還有10個單位未達標,包括2個新設但無法合併的單位(因位置孤立),以及8個維持原狀的單位(具有特殊性質,如地形分割、交通困難、或位於規劃、徵地、安置區)。
每個調整後的單位配備不超過3名非專職人員,負責3個職務:支部書記、祖國陣線工作委員會主任以及街區長、村屯長或居民區主任。
胡志明市對1000戶以上的街區實行津貼總額為8.0個基本工資係數。對於700戶以上或位於重點地區的村屯、居民區,津貼標準為6.5個基本工資係數。其餘情況則按6.5個基本工資係數執行。
胡志明市終止了10795個居民自管組和居民小組的運作,同時按規定解決21590名組長、副組長的待遇問題,此項工作與調整過程同步進行。
胡志明市街區、村屯調整進度
從6月4日至6月30日,胡志明市將完善總體方案,提交各級主管部門頒佈決議,徵求人民意見,並完善基層方案。
同時,進行人事安排,解決政策待遇,並終止居民自管組、居民小組模式,確保在2026年6月前完成全部調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