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黎明興:制定法律時不得給民眾和企業製造困難

總理明確指出,在中央完善體制與執法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再次強調觀點:必須在體制和法律上實現新突破,疏通發展資源,使體制不再是瓶頸,而成為發展的動力。

近期,政府已集中大力推進多項重要任務,並與國會各機構密切配合,建設和完善法律體制,尤其是就多項法律草案和決議草案提出意見,準備提交國會審議通過。

總理表示,這些法律和決議草案意義重大,亟需集中修改、補充和頒佈,以堅決落實上級主管的指導結論。

同時,集中處理緊迫的、實踐中產生的問題,精簡行政手續和經營條件,儘早拆除堵點、障礙,降低民眾和企業的合規成本,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

總理要求各位部長、行業主管直接負責,集中指導、集中資源,抓緊完善法律和決議草案,確保按規定執行,並在即將召開的非例行會議上提交國會,確保質量、進度和效果。

關於具體內容,總理要求仔細核查精簡行政手續、投資經營條件、推進分級分權、充分評估影響,並高度重視聽取民眾、企業和受影響對象的意見。

其中,《海關法修正補充法》需要更強有力、更具突破性的措施來改革手續流程,提出修改專業法律,以縮短時間、降低企業的合規成本。

越南總理黎明興:制定法律時不得給民眾和企業製造困難

《投資法修正補充法》統一按簡化程序制定,將外商投資經濟發展的制度法律化。

有關銀行、信貸的法律,需要推動資本市場、證券市場、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為經濟組織安全健康運營創造條件,為發行債券的企業提供便利走廊,同時加強風險管控。

關於農業和環境領域的行政手續、投資經營條件的法律,需要審查以確保推動管理模式從“事先檢查”向“事後檢查”轉變,絕不允許新增任何手續。不得出現削減、廢除手續和經營條件後又將其納入標準、規範的情況。

政府首腦強調:建設和完善體制是核心、貫穿始終的經常性任務;必須提高負責人、部長和行業主管的責任感、智慧,對進度和質量負責,集中資源執行;

拆除法律“堵點”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在政策設計和法律制定中不得給民眾和企業製造困難;

大力推進分級分權,與資源分配相結合,確保符合地方條件和能力;精簡行政手續、投資經營和執業條件,為民眾和企業創造便利,改善投資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