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阮文勝於6月23日簽署了第1119/QD-TTg號決定,修訂並補充了2022年3月21日頒佈的關於《2030年金融戰略》的第368/QD-TTg號決定的部分條款。

越南公佈全面金融戰略改革以促進增長

根據修訂內容,若干目標及政策措施已進行了調整。2026-2030年國家預算收入動員目標已從GDP的16-17%提高到18%,而國內收入佔比目標從86-87%提高到87-88%。

支出結構也有所優化,其中發展投資支出將佔國家預算總支出的約40%。同時,到2030年預算赤字上限從GDP的約3%提高至5%,國家外債上限從GDP的45%提高至50%。

為支撐2026-2030年間GDP年均增長至少10%的目標,第1119號決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重點圍繞體制改革、消除瓶頸以釋放產能和調動資源,以及改善投資營商環境。

越南將繼續完善法律和制度框架以支持新增長模式,加速經濟結構調整和工業化,並將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定位為經濟的主要增長引擎。

政府還將加大力度清除監管障礙,推進行政改革,規範公共服務並實現數字化,加強政府部門間的數據共享,並制定機制以更好管理剩餘國有土地和財產,減少浪費,提高效率。

第1119號決定強調,需要發展一個高效的國家部門,切實發揮其維護宏觀經濟穩定、保障重大經濟平衡、提供戰略方向及引導整體經濟發展的關鍵作用。

該決定還要求通過有效落實中央政治局、國會和政府發佈的相關決議中的政策,加強私營部門的發展。優先採取旨在改善民營企業獲取金融資源和信貸的措施。

越南將繼續有選擇地吸引外國投資,同時改革外國直接投資政策,將重點從稅收優惠轉向替代性激勵措施,包括基於績效和投資後的激勵措施。

與此同時,政府計劃引入突破性和有競爭力的政策框架,以調動並有效利用新興經濟模式的資源。

優先領域包括增長極、重點經濟區、經濟走廊、經濟特區、科技園區、自由貿易區、國際金融中心、國家數據中心、高速鐵路、核能、太陽能和海上風電項目等。

該決定特別強調實施適度擴張性的財政政策,旨在支持未來幾年實現兩位數經濟增長。它還呼籲建立一個現代化、透明的稅收體系,既能鼓勵增長,又能確保可持續的國家預算收入。

第1119號決定還旨在加強國家預算管理和行政的有效性和效率,嚴格執行支出節約,並優先將資源用於發展投資支出,以支持關鍵增長動力。

新決定還要求有效落實《公共債務管理法》,加強公共債務風險管理,提高債務報告的透明度,努力幫助越南儘快達到投資級主權信用評級。

此外,政府將及時採取措施調節生產、穩定供需、密切監控和管理價格,特別是生活必需品價格,同時鼓勵出口並拓展新市場,特別是最近與越南升級為戰略伙伴或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的國家。

第1119號決定的目標是到2028年使越南的投資環境在東盟排名前三,並躋身全球前30大經濟體之列。

到2030年,該國計劃有50家企業躋身東南亞500強企業,並有1至3家企業入選全球500強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