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5日發佈的第27/CT-TTg號指示,制定了加強官方發展援助(ODA)和外國優惠貸款管理、提高效率並加速2026年及以後撥付的措施。
據財政部稱,截至6月15日,按收支記錄機制計算,全國由外資資助的2026年公共投資計劃的撥付率僅為分配計劃的9.99%。
地方當局的撥付率為9.37%,中央各部委和機構的撥付率為10.79%,均顯著低於國內資助的公共投資撥付率。地方當局實施的轉貸項目的撥付率僅為分配計劃的8.98%。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部委、中央機構和地方當局的撥付率為零。
為加強管理、提高ODA和優惠貸款的使用效率,並確保總理分配的年度公共投資計劃全額撥付,從而支持政府實現兩位數經濟增長的目標,該指示要求各部委、中央機構和地方當局將資源集中用於最高優先級的項目。這些項目包括國家重點項目、關鍵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具有強大溢出效應、能夠創造長期增長動力並促進區域平衡發展的倡議。
該指示還要求全面審查2026-2030年期間由中央預算資助的中期公共投資需求。各部委和機構被指示不要提出或批准不必要、低效、缺乏明確理由或未證明充分可行性的新借款、計劃或項目。
總理強調需要提高ODA和優惠貸款的使用效率,同時確保投資效益和項目可行性。
項目將根據其撥付績效進行分類。資金將優先用於執行進度良好的項目、需要提前完工的優先項目、接近完工的項目以及即將達到各自貸款協議撥付期限的項目。
同時,年度外資投資計劃不得為尚未準備撥付的項目分配資金。對於未能及時採取糾正措施而導致撥付長期延誤、虧損、浪費或不當行為的機構或單位,將不會批准新項目。資金也將迅速從撥付緩慢的項目重新分配到執行績效更好且有額外資金需求的項目。
該指示還呼籲改進投資規劃和項目準備工作。相關當局被指示及時完成投資和建設程序,確保建築材料的充足供應,並撥付足夠的配套資金以促進按批准預算付款,從而使項目能夠滿足執行和撥付時間表。
在加速撥付的同時,總理要求在整個項目週期中加強檢查和監督,包括項目選擇、投資準備、投資政策批准、資金分配、項目實施以及ODA和優惠貸款的管理、使用和撥付。
該指示強調,外資必須用於預期目的,分配給適當的受益者,並按照法規進行管理,同時確保效率、成本效益、透明度和問責制。
當局被指示及時檢測、預防並嚴厲打擊在ODA和優惠貸款資助的計劃和項目的提案、批准、執行或撥付過程中出現的腐敗、不當行為、既得利益行為、圍標、虛增投資估算、虛增合同價值、虧損、浪費以及任何其他違規行為。
總理還指示各部委、行業和地方當局按照法規提交外資撥付的定期報告。他們需要為2026年剩餘月份制定每個項目的詳細月度撥付計劃,明確識別障礙、分析原因並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以確保2026年外資公共投資計劃全額撥付。這些報告必須在7月10日前提交給財政部彙總。
總理指示財政部主動與捐助方進行討論和合作,以簡化和縮短與ODA貸款和外國優惠貸款撥付相關的程序;根據各部委、行業和地方的報告,及時在財政部職責範圍內解決任何出現的問題,確保向捐助方承諾的執行和撥付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