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議主持人為張氏碧幸女士——市委常務委員、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常務副主席;範明俊先生——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副主席;阮文達先生——胡志明市農業農村與環境廳副廳長。
不讓人民重返貧困
範明俊先生在會議上表示,減貧工作始終被黨和政府確定為重要、貫穿始終和長期的任務。
制定多維貧困標準不僅是正確確定對象的法律依據,也是胡志明市同步有效實施各項政策、邁向崇高目標——不讓任何人掉隊的衡量標準。
2021-2025年階段,胡志明市、平陽省、巴地頭頓省等原地方減貧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
為了準確反映發展條件、生活成本以及不斷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的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發布決定,規定2027-2030年胡志明市多維貧困標準是必然之舉。
其中,農業農村與環境廳被指定牽頭,並協調相關機構、單位實施。

在會議上,阮氏碧玉女士——胡志明市殘疾人保護與孤兒協會主席——分享說,這是幫助貧困者、殘疾人減輕困難的重要一步。
關於收入標準,玉女士表示需要根據已有數據調查一個人每月的最低生活費用,據此調整收入水平以貼近胡志明市的生活成本,現行收入標準仍略低。
同時確保貧困與接近貧困之間的合理差距,避免剛脫貧的家庭又落入接近貧困戶。
關於缺乏程度和基本服務的標準,需要重新研究就業、住房、教育等內容以完善。
關於適用對象和實施方法,草案必須覆蓋外來務工、暫住群體,並在核查機制中應用數字數據以避免返貧。
副教授、博士潘青平先生——原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校長、原國會文化、教育、青少年與兒童委員會主任——認為需要進一步明確草案中的各項規範,以確保人人都能受益於城市的發展。
具體包括:保障市民最低生活水平,幫助市民獲得基本社會服務,提高生活質量,限制返貧問題。為實現這四點,胡志明市需平衡兩個問題:最低生活水平差距與城市財政能力。

需要適合季節性收入波動人群的機制
在隆海鄉分會場,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功海先生表示,該鄉居民主要靠漁業為生,收入隨季節波動。
因此,為評估多維貧困標準並準確反映居民生活,草案需要更全面地體現。關於地域分組和收入標準,海先生認為草案需進一步明確數據基礎和總體標準以將坊、鄉分為各組,同時補充2027-2030年各階段的評估機制。
關於收入確定方法,建議對收入不穩定的家庭制定單獨指導以準確評估。關於就業和供養人數指標,對於沿海居民,有些情況是打工者,沒有勞動合同,因此與提出的標準不一致。
對於弱勢群體,建議城市為此類群體制定更合適的機制……

張氏碧幸女士在總結髮言中認為,各位代表的貢獻在理論層面深刻、貼近實際,有助於完善草案。
其中,通過會議上的文件和發言,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已總結出5個主要問題。
第一,多數代表同意草案確保法律依據、正確權限,但需仔細核查以補充充分的政治、法律依據(如有)。
第二,建議起草機關補充過渡條款,涉及2026年貧困標準及政策對原巴地頭頓省和平陽省兩個地區的適用。
第三,關於設定依據,各位代表一致同意提高收入標準以貼近胡志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但需有適當路線圖以確定胡志明市的貧困標準。同時,明確城鄉分組標準;需注意各地區間人口流動以享受政策;不刪除社會保險指標,並建議補充數字技能衡量指標……
第四,關於政策空白,對於無勞動能力、無法脫貧的貧困家庭,建議起草機關仔細核查,確保不漏一人。據此,陣線需為此類人群建立一套特殊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五,實施工作備受關注,必須快速、公正地開展;不以感性評估貧困家庭,各指標需與國家數據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