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阮孟興案:能否在國外起訴、在國內逮捕?

涉及 YouTuber “Thiên Báo SBC Biên Hòa” 阮孟興在印度砍人事件,同奈市公安已決定起訴被告,並暫時拘留阮孟興(46歲,住同奈市隆平坊),以調查故意傷害行為。

此前2025年12月,同奈市公安也已決定起訴發生在2025年6月11日印度比哈爾邦伽耶縣菩提伽耶的故意傷害案。

有意見質疑,在國外起訴並在越南逮捕,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關於此事,律師陳明雄(胡志明市律師團)表示,類似情況在實踐中已多次發生。

具體而言,許多越南勞工前往國外(如日本、韓國、柬埔寨等)或旅遊,隨後發生衝突導致鬥毆、詐騙侵佔財產甚至殺人。

當這些對象逃回或被遣返回國時,均被越南安全機關、調查警察機關依法逮捕、起訴和審判。

根據2015年《刑法》(2025年修訂補充)第6條第1款規定,在越南境外實施本法規定為犯罪行為的越南公民或越南商業法人,可在越南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上述案件中,嫌疑人阮孟興用刀砍傷阮貴郵,致其手部重傷,在印度急救住院。回國後,受害者繼續治療並向職能部門提交了控告書。

因此,同奈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完全有充分的法律權限起訴案件、起訴嫌疑人並暫時拘留阮孟興,以開展調查、追究刑事責任。

證據收集如何進行?

同樣根據雄律師,依據2015年《刑事訴訟法》第492條關於司法協助範圍的規定,越南調查機關將建立檔案並向印度發送刑事司法協助請求。

通過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渠道,將請求印度職能部門協助勘查現場、採集當地證人口供、收集事發區域監控攝像頭或受害者印度醫院的病歷檔案。

另一方面,調查機關收集各方的口供,如 YouTuber Thiên Bảo SBC 的口供、受害者的口供以及證人的口供(其他隨行成員或現場在場的越南人)。

此外,還從受害者或其他 YouTuber 直播錄製的片段、圖像中收集證據。由此,調查機關將進行數字、電子技術鑑定,以確定片段的完整性、未遭剪輯。

“傷情鑑定結論是本罪量刑框架的必備物證,因此調查機關將決定委託國內鑑定機構進行法醫鑑定,以準確確定受害者身體損傷的百分比……”

“當這些證據全面時,調查機關完全有堅實依據認定犯罪,而不必完全依賴印度方面的反饋檔案”,雄律師解釋道。

兩派 YouTuber 在印度衝突鬥毆

據公安部門,嫌疑人阮孟興經常使用社交網絡如 YouTube “Thiên Báo SBC Biên Hòa”、Facebook “Nguyễn Thiên Báo”、”Thiên Báo SBC Biên Hòa”、”Đội SBC Biên Hòa”… 發佈、分享、評論社會敏感問題,其中包括黎英秀先生——”釋明慧”和尚在國外行腳的事宜。

2025年6月11日,兩派來自越南的 YouTuber 跟隨黎英秀先生的團隊前往印度,發生衝突並鬥毆。

興用刀砍傷阮貴郵——”Dậu Nguyễn TV”,致其手部重傷,在印度急救住院,隨後回國繼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