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2026年7月8日),河內市人民法院開庭初審審理16名被告,案件涉及在河內市衛生局下屬的私人醫療藥品執業管理辦公室發生的行賄、受賄和介紹賄賂行為。
其中11名被告原為河內市衛生局幹部和職員。僅私人醫療藥品執業管理辦公室就有8人被審判,包括原辦公室主任阮文德、兩位原辦公室副主任蘇子英和陳氏白雪,以及多名專員。
此外還有杜尹進——河內市衛生局司機,吳氏紅芳——辦公室專員,以及多名從事私人醫療藥品執業許可證申請服務的人員。
審判委員會由5名成員組成,審判長武光輝。在程序階段,部分相關權益、義務人缺席,但審判委員會認為這不會影響審判過程。
執業許可證背後的“暗價表”
根據起訴書,簽發診療活動許可證或藥品經營條件達標證書的流程本設計有多層管控,從接收檔案、評審、實地檢查到呈領導審批。然而,多年來這一流程被變成了一項“有價服務”。
為了快速獲批、減少錯誤數量或繞過缺失條件,許多診所和藥房老闆找到了專門從事許可證申請服務的“掮客”。由此形成了一張長期維持的“暗價表”。
據訴訟機關稱,為了獲得藥房良好實踐證書(GPP),費用通常在1500萬至2000萬越南盾之間;藥品分銷良好實踐證書(GDP)價格為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而診療活動許可證則常在6000萬至7000萬越南盾之間,甚至更高。

收款後,掮客聯繫參與評審的人員以“提供便利”。這種幫助可能包括提前通知檢查日程、指導完善檔案、減少記錄的錯誤數量或忽略在現場發現的違規行為。
在藥品領域,與藥品儲存、員工培訓檔案、價格公示或倉庫儲存條件相關的錯誤據稱多次被忽略。對於診療機構,許多關於診室面積、招牌、設備或運營條件的違規行為也被確定在受到施壓後未予處理。
據檢察院稱,“買賣”評審結果的行為扭曲了許可證簽發流程,削弱了國家在醫療領域的管理效力,併為未完全滿足條件的機構得以運營創造了條件。
686家藥房、診所花費超過86億越南盾“跑”許可證
案件檔案確定,從2021年到2024年,有7人在私人醫療藥品執業許可證申請領域從事掮客活動。
該團伙被指控從河內地區的686家醫療藥品機構收取超過86.7億越南盾。
其中,阮氏璧和裴蘭英被確定為活動最活躍的兩名掮客,從473家機構收取超過52億越南盾。
據調查結果,掮客不僅接收檔案和收款,還直接指導客戶完善運營條件、採購設備、準備材料,在評審團下來工作之前。
有的情況下,在檢查團到來之前,掮客已準備好信封,外面寫明每個收件人的名字。
從機構收款後,掮客團伙將錢轉交給評審團成員或那些能夠影響許可發放的人。剩餘的差額則是掮客的獲利。
據起訴書,阮氏璧獲利約2.5億越南盾,裴蘭英獲利約1.5億越南盾。
檢察院認為,從接收檔案、評審到簽署許可,已形成一條運行相當順暢的“地下服務”鏈。
通過司機賬戶轉賬79次
案件的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某些未直接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員的中介角色。
據起訴書,河內市衛生局司機杜尹進多次從掮客處收錢,然後在實際檢查前轉交給評審團成員。
值得注意的是,原辦公室副主任蘇子英被確定有79次通過該司機的賬戶間接收錢。
在一站式部門工作的辦公室專員吳氏紅芳也被指控多次從掮客處收錢轉交給評審幹部。每次執行此任務,芳獲得5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報酬,總獲利約1.8億越南盾。
至於杜尹進,還被確定多次在轉錢給相關人員前扣留數千萬越南盾。
在私人醫療藥品執業管理辦公室的領導組中,原辦公室主任阮文德以及兩位原辦公室副主任蘇子英和陳氏白雪被指控總共收取近14億越南盾。
其中,蘇子英是確定收取最多的人,超過13億越南盾。
除辦公室領導外,多名直接參與評審團的專員也被指控收錢以便為機構提供便利。
根據案件檔案,被告阮氏徽從2022年3月到2024年底從掮客處收取近17億越南盾,以便為258家藥品零售機構獲得許可提供便利。與此同時,被告杜庭龍被指控收取近3.2億越南盾,以支持56家機構快速獲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