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指控,行賄獲取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數量高達686家診所和藥店。這一數字出現在河內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行賄、受賄和中介賄賂案件中,該案發生在河內市衛生局私人醫療藥品執業管理科。
暗箱操作的“許可證”價格表
在16名被告中,有11人原為河內市衛生局的幹部和職員。其中,私人醫療藥品執業管理科有8人被審判,包括原科長阮文德、原副科長蘇子英和陳氏白玉,以及多名專員和幹部。此外,還有衛生局司機杜尹進、局辦公室專員吳氏紅芳,以及多名從事私人醫療藥品執業許可證申請服務的中介。
河內市人民檢察院發佈的起訴書顯示,在轉賬、感謝信和通知檢查日期的電話背後,是一條連接數百傢俬人醫療機構與負責審核和頒發許可證人員的中介鏈條。
根據規定,要獲得診療活動許可證或藥品經營條件合格證,醫療機構必須滿足一系列關於人員、設施、設備和專業流程的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需經過多個環節,從窗口部門接收、材料審核、現場檢查到簽字並報領導審批。
理論上,這是一個旨在確保只有滿足所有條件的機構才能獲准運營的流程。但根據起訴書,多年來,這一流程已變成“有償服務”,通過中介進行買賣。許多診所和藥店業主在條件不達標或希望縮短等待時間時,便尋求中介服務。由此,一套暗箱操作的“許可證”價格表逐漸形成。
根據起訴書,為獲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費用通常在1500萬至2000萬越南盾之間。藥品分銷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的費用在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之間。診療活動許可證的費用通常在6000萬至7000萬越南盾之間,甚至更高。收到款項後,中介會聯繫參與審核的人員,請其“提供便利”,如提前通知檢查日期、指導完善材料、減少錯誤記錄或忽略現場發現的違規行為。
檢察院認為,這些行為削弱了國家對醫療領域的管理效力,為不符合條件的機構獲准運營創造了條件。

686家機構花錢“跑”許可證
根據案件檔案,從2021年至2024年,有7人從事私人醫療藥品執業許可證申請中介活動。該團伙被認定從河內市的686家機構處收取了超過86.7億越南盾。其中,最活躍的兩名中介是阮氏碧和裴蘭英。這兩人被指控從473傢俬人醫療機構收取了超過52億越南盾。
案件還顯示,一些不直接從事專業工作的員工也扮演了中間人角色,參與收取和轉交審核組的款項。其中,衛生局司機杜尹進被指控多次從中介處收錢,然後在實際審核前轉交給審核組成員。根據起訴書,原副科長蘇子英通過這名司機的賬戶間接收錢多達79次。
在窗口部門工作的辦公室專員吳氏紅芳也被認定參與從中介處收錢並轉交給審核幹部。每次“協助”,芳獲得報酬50萬至100萬越南盾,總獲利約1.8億越南盾。杜尹進還被指控在轉交款項給工作組前扣留了數千萬越南盾。
在科室領導層中,原科長阮文德、原副科長蘇子英和陳氏白玉被認定共收受近14億越南盾。其中,蘇子英被認為收受最多,超過13億越南盾。除領導層外,多名直接參與審核組的專員也被指控收錢以忽略違規行為。根據案件檔案,被告阮氏輝從2022年3月至2024年底,從中介處收受近17億越南盾,為258家藥品零售機構“提供便利”。被告杜庭龍被指控收受近3.2億越南盾,為56家機構快速辦理許可證。
許多行賄者未受刑事處理。根據起訴書,調查機關未對數百名行賄的診所和藥店老闆進行刑事處理。檢察院認為,這些人處於被動心理,擔心被刁難或材料被多次退回,因此不得不花錢以推動事情解決。此外,他們如實供述、配合調查,故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樣,約30名來自配合單位(如檢驗中心、郡縣衛生站)的幹部收到了“感謝”紅包,但被認為在審批過程中不起決定性作用,獲利金額不大,因此也未受刑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