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貿部7月7日舉行的第二季度新聞發佈會上,官員們表示,財政困難推遲了專門的屋頂太陽能激勵計劃,但近期的監管變化已經引入了支持可再生能源部署的新機制。

該部還確認,正在起草《電力法》修正案及配套實施細則,以簡化法律框架並減少行政程序。

越南:屋頂太陽能激勵審查中,電池儲能優先發展

工貿部電力管理局副局長裴國慶表示,政府已責成該部起草一項關於屋頂太陽能系統激勵措施的決定。他說:“提案最初包括兩種支持形式:由國家預算資助的部分投資補貼,以及幫助家庭安裝屋頂太陽能電池板的優惠貸款。”

然而,在與其他部委磋商後,財政部表示預算資源尚不足以資助直接補貼。同時,關於哪些金融機構應提供優惠貸款的討論仍在繼續,導致該決定迄今未能發佈。

儘管有所延遲,國慶表示,政府於6月26日發佈了第243/2026/NĐ-CP號法令,修訂了直接購電協議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的法規。該法令引入了鼓勵屋頂太陽能部署的額外機制,併為未來實施進一步支持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據。

工貿部還概述了加速電池儲能部署的計劃,因為越南正在整合不斷增長的可再生能源份額。

根據修訂後的《2021-2030年國家電力發展規劃及2050年願景》,越南的目標是到2030年開發10,000兆瓦至16,000兆瓦的儲能容量。工貿部已向省級當局和國有電力公司越南電力集團分配了儲能容量目標。

目前,北方電力公司和河內電力公司正在投資電池儲能項目。據國家系統和電力市場運營公司稱,越南中部和南部尚未面臨緊迫的儲能需求,因為電力供應仍然足以滿足需求。因此,初期投資優先在供需壓力更大的越南北部進行。

國慶表示,越南電力集團和地方政府將繼續投資儲能系統。該部還在研究將儲能認定為支持電網運行的輔助服務的提案。他說:“電池儲能也將成為公用事業規模太陽能項目的強制性要求。根據目前的規劃要求,納入國家電力計劃的新太陽能電站將被要求安裝相當於裝機容量約10%的儲能容量,且最低放電時長為兩小時。”

在回答關於居民用戶峰谷電價可能變化的問題時,國慶表示,越南目前沒有計劃對家庭引入分時電價。

他指出,隨著太陽能發電的擴張,該國的負荷曲線發生了顯著變化。以前,電力需求在中午和晚上都達到峰值。然而,太陽能發電的快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使午間需求趨於平坦,使晚上成為系統的主要峰值時段。

他說:“雖然居民用戶目前不按分時電價計費,但他們是僅次於工業的第二大用電群體。”作為正在進行的《電力法》修訂的一部分,工貿部正在研究是否最終可以鼓勵大型居民用戶在非高峰時段轉移用電,以緩解電力系統的壓力。

任何未來的推廣都取決於幾個先決條件,包括智能電錶的廣泛部署、配套的技術基礎設施、可靠的數據傳輸系統,以及對消費者和社會潛在影響的全面評估。目前,官員們強調該提案仍在研究中,尚未設定實施時間表。

越南:屋頂太陽能激勵審查中,電池儲能優先發展

工貿部還確認,正在準備《電力法》修正案以及配套的實施法令和通知,以確保修訂後的法律生效後保持一致。

國慶表示,起草該立法尤其複雜,因為現行法律要求各部委在提交立法修正案的同時制定實施條例。

他說:“因此,工貿部正在同步完成法律草案,徵求各部委、企業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同時準備實施法令。將發佈的通知數量取決於實施法令的內容。”

據該部稱,目標是起草一部更詳細的《電力法》,在立法本身中明確定義關鍵條款,從而減少對大量下級法律文件的依賴。官員們目前正在審查最終需要多少實施法令,數量取決於修訂後法律的詳細程度。

現有法規也在更新以與近期的政策變化保持一致。這些包括修訂可再生電力直接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開發法規的第243號法令,以及關於平均零售電價調整的第72/2025號法令。

工貿部還在修訂關於電費的第60/2025號通知,以與該部關於國家電力系統峰谷和標準運行時間的最新決定保持一致。

工貿部副部長阮生日新表示,審查法律框架並不困難,因為現行《電力法》已經有一個明確界定的實施法令和通知體系。他說:“當法律修訂時,所有相關的實施條例自然會在該框架內得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