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來自《年輕人報》電子版的消息稱,越南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已向政府監察總署提交關於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下監察機構組織和活動的報告。

報告指出,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為監察、接待公民、解決申訴控告以及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帶來了諸多便利。然而,監察工作量日益增加,但編制不足,轄區範圍廣等問題依然存在。

在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時,鄉級單位需負責接待公民、處理土地和徵地補償領域的申訴。然而,鄉、坊級專業幹部較少,容易導致處理程序不規範或不徹底,從而增加越級上訪的風險。

為此,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建議按照垂直系統組織國家監察機構體系,並在中央和地方實行“雙重領導”機制。

擬設立三級組織架構(中央、省級和區域級),其中區域級按跨鄉、坊的片區組織,類似目前正在運行的法院、檢察院、執行機構,共設14個片區。

監察機構負責人應參加黨委、黨委常務委員會,並參加同級的反腐敗、浪費、消極現象指導委員會和檢查委員會。

具體而言,省級監察長應任省委、市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兼任省委、市委檢查委員會副主任;一名副監察長任省委、市委常務委員會委員,省委、市委常務委員會委員,併兼任省、市人民委員會黨委檢查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