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光省——一名7座車司機在4C國道上行駛時未給救護車讓行,將被罰款並扣駕駛證分。

7月17日,宣光省公安表示已有足夠依據對一名56歲司機(居住在宣光省同文縣決心村)進行處罰,因其未給優先車輛讓行。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該司機可能被罰款600萬至800萬越南盾,並扣駕駛證4分。

越南宣光省罰款阻止救護車運送危重病人的司機

此前,7月15日晚,河江省苗旺縣綜合醫院的救護車司機阮文興運送一名中風患者前往河江省綜合醫院急救。

在4C國道上行駛至安明縣路段時,救護車開啟了警燈和警笛,並請求超越一輛7座車。然而,這名56歲司機並未立即讓行,而是在大約4-5分鐘後才讓出道路,期間行駛了約2公里。

據救護車司機稱,當時外面下雨,道路狹窄且溼滑,導致他無法超車。他對7座車司機的行為感到憤怒,於是讓坐在副駕駛的患者家屬拍攝視頻並上傳到社交媒體。

據醫療機構和患者家屬消息,在超車大約10分鐘後,患者情況急劇惡化。急救小組聯繫了醫院領導,被指示繼續急救,並通知家屬。

患者家屬隨後決定不再轉院,而是將患者送回苗旺縣。在回家途中,患者死亡。

宣光省公安表示,患者死亡是因病情過重,並非如社交媒體上傳播的那樣是由於車輛未讓行所致,同時提醒民眾在參與交通時,必須嚴格遵守為正在執行任務的優先車輛讓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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