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低工資:勞動者、企業和國家生產力的槓桿

7月16日,在國家工資委員會會議上,我們一致同意將地區最低工資提高7.8%,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建議政府批准。

最低工資的三層價值

在會上,我分析並捍衛了最低工資政策的三層核心價值,同時提出了一種新的運行機制,以營造穩定的營商氛圍。

許多人認為,目前實際工資已遠高於最低工資,因此提高最低工資並不會改變勞動者的月收入。

然而,我們需要認識到,最低工資是計算社會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工會經費的基礎。

提高最低工資正是保障長期社會福利——這是勞動者和企業有時在追逐眼前收入時無意忽略的極為重要的價值。

對企業而言,我們不能在要求加薪的同時忽視成本問題和承受能力。利率高企、全球性經濟風險以及紡織服裝、鞋類、木製品等勞動密集型行業面臨的困難,都給製造業帶來了沉重壓力。

國家工資委員會評估認為,7.8%的漲幅是一個平衡的數字,處於企業界的承受範圍之內。

對經濟而言,工資是勞動生產率的槓桿。我經常強調,維持過低的工資正是扼殺創新動力的“陷阱”。如果勞動力過於廉價,企業就會傾向於繼續剝削人力,而不是投資於機器和技術。

相反,合理的最低工資漲幅會創造積極壓力,迫使企業優化運營、更新技術以提高生產率。因此,最低工資不僅是生產率的結果,更是推動國民生產率的主動工具。

從“鎖定數字”轉向易於預測的公式

我在國家工資委員會上提出,我們需要轉變思路:從每年爭論一個固定數字,轉向採用一個固定公式。這有助於企業預測人力成本以制定長期經營計劃。

我提出的公式為:漲幅 = 通脹 + (增長紅利分享係數 × 增速)

該公式解決了兩個目標:彌補貨幣貶值(通脹)以及將國家增長成果分享給最低收入者。例如,若通脹預估為4.5%,預期增長為10%,而我們設定分享係數為40%,則最低工資漲幅為:4.5% + (40% × 10%) = 8.5%。

但為了防範企業面臨的不可預測風險,我提議漲幅定為8%。有了這個公式,每年委員會就無需就總漲幅爭論,只需集中討論唯一變量——增長紅利分享係數。

放眼國際,例如印尼,分享係數在法律框架內明確設定為0.5至0.9。在越南,我建議該係數每年根據三個務實支柱進行討論。

第一,市場最低工資與平均工資之間的差距。第二,勞動力供需關係,通過失業率和“體面工作”(繳納社保的正式工作)數量反映。第三,勞動生產率增速。

越南最低工資:勞動者、企業和國家生產力的槓桿

工資分區與空間發展

最後,最低工資政策還是一個銳利的經濟空間分配工具。在偏遠、貧困地區,我們需要維持比經濟中心更低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一差異產生自然的“吸引力”,鼓勵企業向郊區轉移投資,為當地居民創造就業機會。

如果我們拉平工資區域,社會後果將非常嚴重。河內、胡志明市等超級都市將因求職者湧入而持續擁堵,而偏遠地區則因青年勞動力外流而“空心化”。

特別是在省縣級行政單位重組和取消縣級行政區劃進程正大力推進的背景下,根據新規劃實踐更新工資區域體系是實現和諧發展的必要條件。

國家工資委員會已就2027年7.8%的漲幅達成一致。但我更期待本次會議能夠開啟一個科學、透明且可預測的工資調整機制。這才是最低工資真正平衡各方利益並服務於國家長期增長目標的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