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低工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生产力的杠杆

越南最低工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生产力的杠杆

7月16日,在国家工资委员会会议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地区最低工资提高7.8%,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建议政府批准。

最低工资的三层价值

在会上,我分析并捍卫了最低工资政策的三层核心价值,同时提出了一种新的运行机制,以营造稳定的营商氛围。

许多人认为,目前实际工资已远高于最低工资,因此提高最低工资并不会改变劳动者的月收入。

然而,我们需要认识到,最低工资是计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会经费的基础。

提高最低工资正是保障长期社会福利——这是劳动者和企业有时在追逐眼前收入时无意忽略的极为重要的价值。

对企业而言,我们不能在要求加薪的同时忽视成本问题和承受能力。利率高企、全球性经济风险以及纺织服装、鞋类、木制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面临的困难,都给制造业带来了沉重压力。

国家工资委员会评估认为,7.8%的涨幅是一个平衡的数字,处于企业界的承受范围之内。

对经济而言,工资是劳动生产率的杠杆。我经常强调,维持过低的工资正是扼杀创新动力的“陷阱”。如果劳动力过于廉价,企业就会倾向于继续剥削人力,而不是投资于机器和技术。

相反,合理的最低工资涨幅会创造积极压力,迫使企业优化运营、更新技术以提高生产率。因此,最低工资不仅是生产率的结果,更是推动国民生产率的主动工具。

从“锁定数字”转向易于预测的公式

我在国家工资委员会上提出,我们需要转变思路:从每年争论一个固定数字,转向采用一个固定公式。这有助于企业预测人力成本以制定长期经营计划。

我提出的公式为:涨幅 = 通胀 + (增长红利分享系数 × 增速)

该公式解决了两个目标:弥补货币贬值(通胀)以及将国家增长成果分享给最低收入者。例如,若通胀预估为4.5%,预期增长为10%,而我们设定分享系数为40%,则最低工资涨幅为:4.5% + (40% × 10%) = 8.5%。

但为了防范企业面临的不可预测风险,我提议涨幅定为8%。有了这个公式,每年委员会就无需就总涨幅争论,只需集中讨论唯一变量——增长红利分享系数。

放眼国际,例如印尼,分享系数在法律框架内明确设定为0.5至0.9。在越南,我建议该系数每年根据三个务实支柱进行讨论。

第一,市场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第二,劳动力供需关系,通过失业率和“体面工作”(缴纳社保的正式工作)数量反映。第三,劳动生产率增速。

越南最低工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生产力的杠杆

工资分区与空间发展

最后,最低工资政策还是一个锐利的经济空间分配工具。在偏远、贫困地区,我们需要维持比经济中心更低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差异产生自然的“吸引力”,鼓励企业向郊区转移投资,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

如果我们拉平工资区域,社会后果将非常严重。河内、胡志明市等超级都市将因求职者涌入而持续拥堵,而偏远地区则因青年劳动力外流而“空心化”。

特别是在省县级行政单位重组和取消县级行政区划进程正大力推进的背景下,根据新规划实践更新工资区域体系是实现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

国家工资委员会已就2027年7.8%的涨幅达成一致。但我更期待本次会议能够开启一个科学、透明且可预测的工资调整机制。这才是最低工资真正平衡各方利益并服务于国家长期增长目标的坚实基础。

(编译:Eric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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