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下午,在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上半年信息發佈會上,峴港市文化體育旅遊廳就2025年7月山茶半島發生的滑翔傘事故進行了說明。
事故發生後,該市職能部門對滑翔傘服務經營活動進行全面排查,以評估原因、審查安全保障條件並完善對該類型活動的管理措施。
排查內容不僅包括運營流程,還涉及起降區域條件、氣象條件、設備標準、經營單位能力、飛行員資質、救援方案以及國家管理機構的共同責任和協作機制。
據文化體育旅遊廳稱,排查涉及眾多內容,必須全部滿足才能組織此類旅遊活動。截至目前,主管機構尚未決定批准山茶半島的滑翔傘服務經營活動恢復。只有安全條件、管理流程和法律要求得到充分保障後,才會考慮恢復。
飛行員忘記扣緊腿部安全帶導致致命事故
關於該事故,《年輕人報》報道,峴港市人民法院已對被告人L.M.P.(42歲,峴港人)做出二審判決,罪名是因違反職業規則致人死亡。
案情經過:2025年7月7日,H.Q.T.夫婦(胡志明市人)通過臉書頁面報名參加山茶半島的滑翔傘飛行服務,經營者為T.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峴港)。
隨後T.夫婦前往辦理飛行手續,並乘出租車上山到達起飛點。公司安排了兩名飛行員。T.的妻子先行飛行並安全降落。
L.M.P.在帶T.飛行前,只扣緊了胸帶(胸部安全帶),忘記扣緊兩條大腿安全帶。起飛幾分鐘後,T.從座帶滑脫,自由落體墜山身亡。P.試圖降落在附近沙灘並呼救。當晚19時30分,救援人員在溪流區域發現T.已死亡。
調查確認,該公司由峴港市文化體育旅遊廳頒發體育經營活動及無動力滑翔傘資質證書。L.M.P.持有滑翔傘和風箏飛行專業培訓證書,並以勞動合同形式擔任公司飛行員。
根據職業規則,無動力滑翔傘飛行員須遵守公司操作流程及職能部門組織的培訓課程:起飛前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以確保安全。P.忘記扣緊兩條大腿安全帶,違反了無動力滑翔傘飛行員的職業規則,導致T.死亡。
一審法院判處L.M.P.犯因違反職業規則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12個月。隨後被告人上訴。二審法院接受上訴,改判一審判決,判處P.有期徒刑12個月,但准予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