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原丁剛代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簽署了批准調整《胡志明市總體規劃》詳細附錄的決定,依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2026年5月26日第3114/QĐ-UBND號決定。
該計劃具體化了任務、實施路線圖以及各廳局、地方之間的分工協調,以確保規劃編制質量和進度。
根據調整,總體規劃編制詳細計劃包括4個步驟,共29項具體工作。截至目前的具體進度如下:
規劃準備階段包括8項工作,現已完成。
規劃編制階段包括13項工作,已完成6項。到9月16日,將完成規劃編制階段,城市發展研究院及聯合諮詢單位將向規劃評審委員會提交完整規劃檔案。
第三步是呈報、評審、批准規劃,包括7項工作。在此步驟,計劃要求總體規劃檔案提交市人民議會於2026年10月26日審議通過。隨後由城市發展研究院完善檔案,提交市人民委員會審議批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於2026年10月30日批准總體規劃。
第四步是公佈總體規劃。根據各單位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組織於2026年11月10日公佈胡志明市總體規劃。
因此,根據調整計劃,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的進度比第3114號決定(2026年5月)提前了約1個月。根據第3114號計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到2026年11月底才批准總體規劃。
據此,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是在按照“多中心超級都市”模式合併的背景下進行的,以確保三個地方的統一、繼承和發揮區域功能。
該規劃將確定突破性發展戰略,重構發展空間,優化經濟社會功能分配,以優化資源,避免區域內衝突,提高投資效率和生活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