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越南交警局(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近日在與越南公路局的工作會議上,該局提議在新的交通組織方案中摒棄允許借用對向車道超車的思路。
具體而言,應禁止在某些路段借用對向車道超車,例如:狹窄且不能確保超車安全的路段、彎道、陡坡、夜間能見度受限等。超車只能通過變換車道並在同向車道內行駛,或通過設置超車道來完成。
目前,越南交警局建議越南公路局在狹窄彎道路段中心標線處施劃實線。

對於上述提議,越南交警局解釋稱,導致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是借用對向車道超車,平均佔交通事故原因的15%。
駕駛員往往有侵佔對向車道或在有單虛線(1.1線)的路段上不靠右行駛的傾向。“久而久之,駕駛員養成了不願排隊、遇到前車就設法超車的習慣。”交警局解釋道。
該單位還指出,目前許多駕駛員無視安全規則超車,思維是隻要沒有禁止超車標誌就可以超車。在彎道、能見度受限、溼滑路面、對向車道有來車等情況下,強行超車現象氾濫。
根據規定,超車時駕駛員應通過燈光或喇叭發出信號,從左側超車,並確保無障礙物或對向車輛。禁止超車的情況包括:彎道、坡頂能見度受限、交叉路口或鐵路道口、天氣惡劣以及有優先車輛正在執行任務併發出信號。
第168/2024號法令規定,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將被罰款4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扣2分駕駛執照;若造成事故,罰款2000萬至2200萬越南盾,扣10分駕駛執照。摩托車罰款20萬至100萬越南盾。

7月27日,越南交警局提議高速公路左側車道僅用於超車,禁止連續行駛。車輛只有在需要超車時才能切換到中央隔離帶旁的車道。
此前,根據交警局的建議,越南公路局已在部分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上重新組織交通,禁止貨車和客車進入中央隔離帶旁的車道。該機構評估認為,這一初步措施有助於車流更加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