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青年在線》反映,阮世英先生(43歲,同奈省新富縣新富鎮)夫婦講述了超過1.5年未獲支持並等待確認農民身份的困擾。
據陳述,世英夫婦在新富鎮擁有12,394平方米的農業用地。2023年,新富縣人民委員會回收了他們的全部土地,用於實施新富鎮15公頃的安置區建設項目。
2023年12月,新富縣批准了給予世英夫婦總計超過17.5億越南盾的補償和支持費用,包括土地補償、房屋補償、建築補償、作物補償和搬遷獎勵。
在瞭解政策時,世英先生髮現自己尚未獲得縣裡的職業培訓和轉業支持,儘管他們夫婦已穩定從事農業生產超過20年,但因土地被全部回收而提出建議。新富縣人民委員會責成土地發展基金中心配合審查檔案,考慮解決。
根據指導,世英先生向富林鄉人民委員會提交了申請,確認農民身份。同時,新富鎮人民委員會也建議富林鄉人民委員會確認世英夫婦從事農業生產。
世英先生講述了自己的務農曆程,從小與父母生活在富林鄉。家族世代在此務農。2003年底,夫婦倆在新富鎮購得12,394平方米的土地,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在那片土地上,他們經歷了20多年的養殖和種植,從養豬、養雞到種植觀賞植物、開設木工作坊等。
在2022年10月的清點記錄中,新富縣人民委員會的職能部門記錄了世英先生土地上的胡椒園及數百棵各類樹木,如橡樹、油樹、香蕉、牛奶果、菠蘿蜜等,以及預製房屋、雞舍、化糞池、水窖、自動灌溉系統等。
“我們夫婦養殖種植了各種作物,從養豬、養雞到種植胡椒……有豐收也有歉收。近年來,我還開設了手工藝品和觀賞植物業務,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庭院和景觀佈置服務。在清點時,職能部門也記錄了我們的園地和作物。我在新富鎮的務農過程如此,但仍需回到常住地確認農民身份……”世英先生表示疑惑。
在發給富林鄉的公文中,新富鎮人民委員會主席陳高志華建議富林鄉確認,以便為世英夫婦提供職業培訓和轉業支持。
到2025年3月初,富林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裴光河已發文確認世英夫婦直接從事農業生產,有穩定的農業收入來源。
“在獲得農民身份確認後,我們夫婦仍在等待,不知道何時能獲得支持。此前,新富縣人民委員會也通知正在考慮為我們安排一塊安置區土地,但至今未見。”世英先生指著施工區域說道。
對此事件,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裴國俊認為,新富鎮人民委員會建議世英夫婦常住地的富林鄉確認農民身份是符合程序的,儘管不盡合理,因為世英先生在新富鎮的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已超過20年。
“世英夫婦的全部農業生產土地被回收,因此職能部門應儘快提供支持和安置,以補償他們的權益損失……”裴律師說。



